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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驱逐一非法入境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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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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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4 09:33: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外籍人士进入我国的频率大幅增加,在我们兴城,也时不时可以见到外籍人士的身影。为了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市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积极提升服务理念,加强监控措施,确保境外人员出入境管理的规范化。

2014年期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在巡访中发现,一些外籍人士没有就业资格,却在我市的幼儿园担任外语教师。为规范管理,出入境管理大队的民警在核实资料后,对非法就业的两名境外人士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罚。这两个非法就业的外国人都是非洲籍,其中一人还涉嫌非法入境,因此被驱逐出境。另一个则是在兴宁非法就业,所以给予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目前在我市逗留的境外人员除了非法就业外,还存在两类主要的现象,一类是有居留签注,可以在兴宁停留一段时间,但不能超过签注时间;一类是属于过境旅游的境外人员,在兴宁住宿期间,旅业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详细的登记手续。为此,出入境管理大队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形成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确保境外人员的管理实现规范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一方面将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知法懂法,另一方面将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巡查监控,同时对发现的问题也会进行及时、依法处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境外人员要想获得就业资格,首先他的签注是要有中国就业,第二个是单位、企业要有聘用外国人的资格,这两个条件是最关键的,而对于其他条件,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可以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咨询,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
信息来源兴宁发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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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5-3-15 01:23: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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