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行业:提高法律意识 拒收来路不明物品
我市召开2014年度废旧业管理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为有效推动我市废旧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废旧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和法律意识,12月19日,我市召开了废旧业管理工作总结表彰暨废旧业人员培训会议。市行业办、公安局、供销社、物资回收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全市230多名废旧收购业业主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回收公司负责人分析了我市废旧业收购站点多、面广、分布不合理,以及非法经营、违法收购时有发生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举措。随后,民警与全体培训人员共同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反销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会议还对2014年度废旧业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的12个先进单位和12个表扬单位进行了表彰。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培训大会上通报了今年公安机关不遗余力打击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等违法犯罪的成效,要求各废旧业主要自觉以构建平安兴宁为己任,拒收来路不明物品,拒收无合法证明出售的铁路、高速公路、电力、广播电视等生产领域的废旧金属和城市公用设施专用器材,以及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主动检举揭发发生在本行业的各类违法犯罪,通过各主管部门、各业主的共同努力,让废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平安兴宁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市电视台)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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