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家液化气掺二甲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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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0:1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日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1年第二季度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液化石油气质量抽查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对液化石油气中的二甲醚含量项目进行检验,共抽查了673个充装单位的1394批次产品,查出不合格产品单位22家,不合格产品39批次。其中,我市兴宁、五华、大埔共有8家液化气充装单位抽查液化气检出二甲醚不合格。
<p>  液化石油气本身不含二甲醚,充装单位的液化石油气中检出二甲醚含量不合格,主要原因有几方面:<br /><br />一是个别充装单位故意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将混合气当做纯液化石油气欺骗消费者,其中又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充装单位自己掺混,另一种是由供应商按比例掺混后再运至充装单位;<br /><br />二是运输过程使用的罐车没有专用,装运二甲醚的罐车同时也用于装运液化石油气,导致罐车中残留的二甲醚混入液化石油气;<br /><br />三是外省的一些批发商将掺混了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低价兜售给一些小型充装单位,而这些充装单位没建立完善的进货验收制度,尤其是缺乏进货检验的能力,导致在进货时没能有效把关。</p>
<p>  (抽查不合格单位名单详见广东省质监网站)</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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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11-9-15 10:25:04 | 只看该作者
害人啊,坑爹啊~!
<br />毒瘤要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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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1-9-15 23:35:49 | 只看该作者
  她在没梅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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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发表于 2011-9-16 05:27:20 | 只看该作者
现社会好象掺假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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