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幅提高计生特别扶助标准: 梅州市今年起大幅度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帮扶救助,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政府救济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调至10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调至500元。 5年累计为近40万户购保 为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抗风险的能力,构筑风险屏障,从2010年开始,我市每年为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和城市困难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每年每户30元的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当家庭成员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赔付30000元;发生意外医疗(含意外门诊、意外住院)的,赔付2000元。通过当地辖区乡镇计生办即可以办理相关投保手续,每年办理一次保险,每次保险期限为一年,此保险不受城乡居民医保的影响,可以重复报销。 据了解,2010年至2014年度,我市市、县两级财政已出资1162.217万元保险资金,共为全市387405户(次)购买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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