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帖火了,不是因为我外甥不是因为那杨梅而是我的大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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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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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01:5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九泉酒美 于 2012-5-23 02:00 编辑

近几天连续发的几个贴都火了,但那贴(已删除)火得我尴尬啊。。。火得我无地自容啊。。。
苍天啊。。大地啊。。。 叫我情何以堪啊。。。

【事情经过】昨天晚上看到了一个车祸帖,我竟然把旁边的便签看错了,还傻傻的截了个图、画了个圈、发了个帖。直到第二天早上在公司看了人家回的帖,才知道是我搞错了(当时那贴已经有火了)。本来是想来纠正错误的,没想到是来被人纠正错误的。再看看我截的那张图,就像大家说的:真的是无语了。除了第一个回复超版,后面我都是用点评的,就是不想楼盖的太高等会又更火了。可过了一会当看到我那帖的标签已经从火变火Ⅱ时,我的心拔凉拔凉的。。。当时感觉我的人生已经跌到了谷底,就像被留了案底有了污点一样。后来搞得我一个上午都没心情,中午睡了一觉感觉稍好了点,下午去上班都不敢去看论坛了(怕那标签从火Ⅱ变成火Ⅲ了)

【后话】那贴超版随风大哥已经帮我删除了,在这要谢谢风哥,感谢他让我的心不再拔凉。其实这种贴早就该删了,这一看就知道是恶意且低俗的自我炒作,删的好

就像人有时突然会讲错字一样,当时就是看错了,只是那晚错的够彻底的,发那贴我没有恶意,还请杂谈的两位版主多多原谅,让你们见笑了。而发此帖其实就是为了释怀,看不懂的童靴飘过就好,当然也欢迎来拍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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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01:54:19 | 只看该作者
终于释怀了,睡觉去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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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板凳
发表于 2012-5-23 07:54:19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
我给不明白的人解答一下

哈哈哈
解答不出来,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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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2-5-23 08:06:46 | 只看该作者
假装不明真相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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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2-5-23 08:12:23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来娱乐的,所以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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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08:13:50 | 只看该作者
聂小朵 发表于 2012-5-23 07:54
哈哈哈
我给不明白的人解答一下

好一个解答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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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7#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08:15:26 | 只看该作者
随风cwb 发表于 2012-5-23 08:06
假装不明真相的路过

谢谢你的假装与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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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08:16:40 | 只看该作者
晨 发表于 2012-5-23 08:12
我只是来娱乐的,所以不在意

这样的心态才是正确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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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9#
发表于 2012-5-23 08:58:57 | 只看该作者
只是看错一个字。其实没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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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10#
发表于 2012-5-23 09:06:54 | 只看该作者
看错字而已,我经常还说错字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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