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兴宁市工商局局长周志彬超前原东源县法院院长招录工勤人员,签订“兄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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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4 22:11: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前段羊城晚报披露了“东源县法院院长签了一张期限为无固定时间的【父子合同】:标题是老子招录儿子党组“一致通过”的报导,新华社记者还发表了新华时评:“别让机关工勤岗位成为‘就业腐败’的温床。这篇报导确实的针砭时弊,敢于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真正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但是更为离奇的事实却先发生在兴宁市工商局,兴宁市工商局局长周志彬2006年4月才由副局坐正,6月份其就迫不及待地主持局党组会议,同样是一致通过其胞妹“周**吸收为工勤人员,端上了铁饭碗。针对这一情况,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都说周志彬这人凳板都还没坐热,就谋私利,这样的人怎能当好领导?同时还有不少人说,现在就业形势这么严峻,大学毕业生想进机关还得考这考那试,为什么他的胞妹进机关就其一人一句话解决,这样做公平吗?听说这部门不少人干了大半辈子,甚者已经退休,都没有进一个子女,他们千般求万般拜就是不给解决一个,他们的内心十分悲戚又自我嘲讽概叹自己没有当上局长,周志彬听到这种非议:“就是啊,你做了局长也会跟我一样,这有什么奇怪的!”真是心安理得,大家评评,这种说法,做法够气人吧?!也够牛吧!!<br />&nbsp;&nbsp;&nbs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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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0-9-4 22:16:16 | 只看该作者
  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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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0-9-4 23:21:53 | 只看该作者
你做了局长也会跟我一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0-9-5 00:36:37 | 只看该作者
5#
匿名  发表于 2010-9-5 00:59:04
建议新注册会员一周内不能发帖。太多这种注册个帐号发帖,而且不知道是否真实
6#
匿名  发表于 2010-9-5 01:19:44
楼上的:言论自由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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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7#
发表于 2010-9-5 02:36:40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情应该先反映到纪检和监察部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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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8#
发表于 2010-9-5 22:05:0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现今社会谁当领导都一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0-9-5 22:32:45 | 只看该作者
社会中确实存在太多这样的事实了,
10#
匿名  发表于 2010-9-5 22:52:21
看似挺奇怪的一件事,其实也不奇怪,这只是冰山一角罢了,就像这位局长说的你当上了也一样,谁叫我当上了呢,这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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