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3-11 23:26 编辑
我省出台新政积极探索试行育儿假
鼓励推行带娃员工灵活上班远程办公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爱心妈妈小屋”里,两位妈妈在照顾孩子资料图
据新华网消息 3岁以下的婴幼儿还没有上幼儿园,照护服务的需求应如何满足?3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省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意见》明确,广东应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标准、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广州、深圳各建成5家以上,其他市各建成2家以上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社会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增加,整体水平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首先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意见》提出,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托育资源供给。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如何管理?《意见》明确,完善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机构设置,加强卫生保健,强化安全监管。
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管。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食物中毒等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涉嫌违法的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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