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整治为官不为行为

[复制链接] 0
收藏
1
回复
158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9-16 13:3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整治为官不为行为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5-09-16 10:44:38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200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昨日下午,市委书记黄强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落实省委“三个区分”原则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整治为官不为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原则实施容错减责的暂行办法》和《梅州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简称“一个意见、两个办法”)。
  谭君铁、李金元、林碧红、叶胜坤、胡钛、黄伟闻、丁文、彭耀新、周章新、谈志向等市领导,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据了解,为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落实省委“三个区分”原则,进一步激发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焕发“为官有为”新气象,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我市制定了“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三个区分”原则,即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会议认为,当前,梅州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身体力行推改革、凝心聚力促发展。我市制定“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完全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要求,完全符合梅州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对于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解决“为官不为”问题、锻造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切实落实省委“三个区分”原则,严格按照我市“一个意见、两个办法”要求,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警示违纪者、惩治贪腐者,把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热情充分激发出来,把敢试、敢闯、敢负责的党员干部推上前台,齐心协力加快梅州振兴发展。要坚决执行容错减责暂行办法,明确减责原则、减责情形和减责程序,不让实干者受屈、老实人吃亏、创新者灰心。要切实强化“为官不为”问责,坚决整治有责不担、懒政怠政等行为,着力营造敢担当、抓落实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会议还传达了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记者王宗强 刘龙胜)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5-9-16 16:49:35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全国的统一布署来的,也是当前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

梅州时空网站实名制认证通知
根据市网信办通知要求,为净化网络环境,对网络乱象进行规范和遏制 ,现所有网站论坛注册用户都需要实名制啦!!新老用户必须先进行实名制认证,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发帖留言。立即认证

查看 »

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