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5-6-15 13:53 编辑
梅城公租房住宅小区——宋塘和美家园一景拍
符合下列条件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梅江区户籍的中专(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以上学历毕业生,自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36个月; 2、申请人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建成区)就业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建成区)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也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建成区)没有购买、出售或赠与房产。 公租房申请方式: 向梅江区房管局(咨询电话:2196995)提出申请,并领取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3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需社保部门盖章)等。条件审核通过后,进入轮候分配。 符合什么条件的“梅漂”可申请公租房? “北漂”指外地到北京无住房求职者或工作者。顾名思义,外地在梅务工人员也称之为“梅漂”。很多“梅漂”,希望在梅城住有所居,以此更加方便子女读书、自己安心工作。是的,你也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公租房—— 符合下列条件在梅州城区(梅江区范围的城市建成区)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1、申请人在梅州城区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2、申请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就业所在地无自有房产,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公租房申请方式: 向梅江区房管局(咨询电话:2196995)提出申请,并领取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3年以上的社保清单(需社保部门盖章)等。条件审核通过后,进入轮候分配。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何申请公租房? 梅江区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公租房: 1、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水平在当地民政部门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线内,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划定(810元),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3、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60%确定(1282元),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注: 2015年梅江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为540元(梅江区民政局提供);2014年梅江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641.1元(梅江区统计局提供)。 公租房申请方式: 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提出申请,并领取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租赁房屋合同等材料。是低保户的应提供低保证,患有残疾或其它重大疾病者应提供疾病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或者其他法律文书);已缴交社保的提供社保清单(需社保部门盖章)。条件审核通过后,进入轮候分配。 同时,梅江区户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分配公租房时,还可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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