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5-5-30 14:07 编辑
5月28日,市公安局和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从6月1日起在梅州城区(含梅县区新城区域)全天候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对违反该规定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据介绍,实施梅州城区全天候禁鸣喇叭是为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禁鸣区域是:月梅→环市路→锭子桥环岛→205国道→高速公路城西出入口→剑英大道→客都大桥→客都大道→站前路(不含)→广州大桥→S223线→学子大道→东山大道→月梅(含上述道路)。根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禁鸣区域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继续使用符合规定音频的喇叭和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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