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9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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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广州市工作,并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在兴宁买首套房时,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在兴宁买首套房能否公积金贷款问题,对于该问题:1、我分理处无接到上级部门可异地贷款通知;2、您在兴宁购买房屋是属自住还是父母居住,还是回兴宁时暂住,如属自住房你又在广州工作,暂时还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如有疑问,可拨打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宁市经办业务分理处电话进行咨询:0753-3257698。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宁市经办业务分理处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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