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9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2月5日,市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俊执行逮捕。九年前发生在兴东路某商铺的一起命案经我市警方艰苦侦查,不懈努力,在梅州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终于成功告破。
2006年5月1日晚,我市兴东路某商铺发生一起抢劫案,该店店主张某遇害身亡。案件发生后,梅州、兴宁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破案,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工作,但一直未能突破。9年来,公安机关不放弃、不懈怠,一方面继续保持对案件的跟进和接力,组织多场分析研判,并公开悬赏破案线索。但经过大量的侦查工作,案件仍无进展。
2013年6月,梅州、兴宁两级公安机关再次对案件进行会诊,并开展重建现场和相关物证检验工作。通过发挥现代科技手段优势,经认真检验比对,技术人员在物证细微之处检验出死者以外可能为嫌疑人的DNA。专案组及时调整侦查措施,并采集大量的生物样本进行检验比对,于2014年将侦查范围锁定在水口镇附近。10月下旬,两级公安机关充实精干力量对案件进行攻坚,并提出“争取100天内破案”的目标。通过对海量数据的进一步排查筛选,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今年1月19日,刑事技术人员通过比对,证实物证上的DNA信息与水口镇男青年张某俊吻合,而此时张某俊已经移居韶关多年,并结婚生子。
锁定对象后,专案组民警迅速赶赴韶关,经过两天两夜的伏击守候,于1月22日下午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俊(男,25岁,兴宁市水口镇人)抓获。经查,张某俊供认了其于2006年5月1日23时许,在兴东路某商铺内内持匕首威胁受害人索要钱财,遭到反抗后将事主刺伤致死的犯罪事实。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