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看病救人的地方,然而却有唯利是图者将罪恶的眼睛瞄向医院,盗窃患者及其家属的“救命钱”。近日,出现在医院的“第三只手”周某被五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9年,周某就曾因盗窃被判刑二年,出狱后周某并未踏实做人,仍想通过“捷径”获得钱财。2014年10月16日凌晨,周某来到五华某医院住院部,他佯装散步,开始在住院部的各层楼上下转悠,寻找作案目标。周某转到4楼时,发现一个病房门未关,便透过门缝向房内观察,看到房内众人皆以熟睡,便推门进去,一眼就看见一个手提包压在枕头下,床上的人正在酣睡,丝毫没有察觉,周某小心地拿起手提包溜了出去。周某所盗的手提包里有现金4500元、黄金项链一条及证据若干,经鉴定,金项链价值2910元。 法官提醒,医院是一个进出人员负责的场所,病人及其家属一定要加强防备,不要将手提包等随意放置,要妥善保管好财物,尽量让财物保持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夜间睡觉时应锁好门,提高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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