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梅州打工仔试驾二手车把车盗 途中载客赚钱

  [复制链接] 0
收藏
1
回复
165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4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1-27 09:4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琳在梅州打工的凌某试驾二手车,临时起意将车开走,途中“淡定”做了两单载客生意,遇交警在路边检查,慌不择路将车开上山间小路,卡在山谷里进退两难,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梅州梅江区法院近日审理此案,被告人凌某因抢夺罪,获刑四年。

法院判决显示,凌某原是梅城一名打工仔,为了多赚些钱,打算买一辆二手车做载客生意,便带着购车现金到车行。没过多久,凌某相中一部雪佛兰轿车。车行负责人表示,若喜欢可以现场试驾。在车行员工郑某陪同下,凌某进行试驾,不料返回途中,放置在车顶的广告牌突然掉落。郑某便让凌某靠边停车,自己下车去捡。此时,凌某趁郑某不注意,加大油门将车开走了。

而且,开走车的凌某非常“淡定”,在回家路上还做了两单载客生意。返回兴宁老家途中见有交警在路边检查,拐上山路企图避开,但慌不择路将车开到山间小路上,卡在山谷里,最终落网。



签到天数: 5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5-1-27 21:01:21 | 只看该作者
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