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狠抓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全力推进油气回收改造、燃煤锅炉整治、城区餐饮行业油烟废气及扬尘污染防治、露天焚烧废弃物废气污染防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和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我市专门制定了《兴宁市2014年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镇街、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大政府的督办力度,狠抓落实各项任务,对工作责任不落实,进度滞后的部门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在锅炉治理、秸秆禁烧、油气回收、城区油烟废气及道路扬尘、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污染防治推进中,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整治和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通过加大巡查、督促完成了梅州市下达我市32台燃煤锅炉的整治任务,其中锅炉淘汰20台,整改治理12台。二是加快对我市大气污染重点企业的工程治理。完成了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两台燃煤机组脱硫脱硝的改造工程并通过了梅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和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的督查。通过改造,脱硫效率由原来56%提高到90%,脱硝效率由0提高到85%,实现年削减二氧化硫2800吨、氮氧化物4100吨的排放。三是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做到每周检查一次以上,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开展城区扬尘和油烟污染综合整治 我市住建、公安、交警、城监大队等部门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的管理,要求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现场封闭围挡,督促施工企业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进行水泥硬底化、设置冲洗车槽及相关冲洗车辆设备。增加了道路的保洁保湿频次,增加了道路清扫保洁频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4人次,检查建筑工地4个,查处占道和流动经营的露天烧烤14宗,整治泥头车1辆;开展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对36家较大规模餐饮单位要求改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完成了列入治理任务的10家单位,实现了达标排放。
开展露天焚烧秸秆等废弃物专项行动 我市针对收割季节后,群众因焚烧秸秆对空气造成污染问题,我市在10月份开展了露天焚烧秸秆等废弃物专项行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严格抓好禁烧秸秆的监管工作。我市农业、环保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到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做到见烟就查、有火必灭,同时利用宣传车到10个镇(街道办)主要村道、铁路、公路、机场沿线开展宣传。据统计,2014年全市共免费发放秸秆腐熟剂300吨,秸秆还田腐熟农田面积15万亩,对发现群众个别焚烧秸秆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实施城区黄标车限行,推进我市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 印发了《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城区部分区域限制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4年12月25日起,禁止“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利用宣传车和张贴广告进行宣传,组织环保、交通、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上路执法。同时,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据统计,2014年共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8000多张,累计淘汰汽车3988辆。
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 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任务,我市多次召集各加油站老板召开会议,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行政策讲解及部署,并专门成立联合检查工作组,跟踪落实各加油站油气回收的整改,通过督促落实整改,我市81家加油站在2014年底已按要求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通过狠抓各项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市环保监测站监测,2014年,我市空气优的天数315天,良50天,没有出现超标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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