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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兴宁”工作,消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梅州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交警大队决定从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2月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兴城中队的民警,在辖区范围内的官汕路等多条交通繁忙路段设卡检查。针对摩托车超载、司机不戴安全头盔行车和机动车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为部分微型面包车粘贴核载提示标志。在当天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兴城中队共查扣涉牌涉证摩托车11辆,查处乘载3人以上两轮摩托车2辆,处罚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8起,粘贴微型面包车核载提示标志51辆。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在我市,每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的事故占总数的百分之70以上。城乡骑乘两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超载、逆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市交警大队将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新一轮的交通秩序整治高潮,严查严处各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市电视台)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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