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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拟调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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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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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2 16:36: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州市即将迎来“创卫”复审,如何有效杜绝梅城部分市民乱扔垃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记者从环卫部门获悉,今后梅州城区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将上门收运生活垃圾服务费与垃圾处理费合并,委托市自来水公司代收,提高收费率,从源头上改变市民乱丢垃圾的陋习。
    据了解,梅州城区从2000年4月实行有偿服务上门收运生活垃圾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目前,环卫部门服务范围覆盖城区约6.3万户,其中居民住户约5万户,门店约1.3万户;每月实际缴费户数约4.7万户,收缴率为75%,且有进一步下降趋势。由于种种原因,梅州市上门收运垃圾服务费的收缴率较低,一些不肯缴费的住户早上或晚上将垃圾扔到路旁或街边,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为提高市区环境卫生水平,提高上门收运垃圾服务费的收缴率,梅州市根据省物价局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同时参照韶关、惠州等兄弟城市的经验和做法,拟将生活垃圾上门收运服务费与处理费合并,统称为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并交由市自来水公司代收。记者获悉,收费标准有两种方案。目前,新收费标准仍在测算,并将适时向社会征求意见。


    两种收费方案
    方案一: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服务方式和经营现状不变,仅改变收费方式,由自来水公司代收。
    方案二:按自来水消费折算系数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加入水价,按用水量多少收取,同时改变上门服务方式,环卫工人不再上楼到户收集垃圾,由住宅小区或住户将生活垃圾集中投放到地面的垃圾容器里,再由环卫部门负责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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