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毒杀情妇夫妻被判死缓

[复制链接] 0
收藏
2
回复
131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3-11-7 08:15: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3-11-7 08:17 编辑

   情妇频索财物,情夫难以承受要求,遂以鼠药毒杀,结果情妇丈夫被毒身亡,情妇亦重伤。梅州中院日前对这起投毒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
  
   叶某是兴宁市石某的情妇。去年9月,叶某因建新房多次向石某要钱,石某不理会。同年11月,叶某再次向石某提出如不满足她的要求,她将另寻其他男子。石某非常气愤,遂产生毒死叶某的恶念。
  
   去年1120日下午,石某送狗肉到叶某家,并趁叶某焖狗肉时将鼠药投放到盛猪油的盆内。次日早上,曾某和叶某食用猪油中毒,曾某当场死亡,叶某重伤。公安机关3天后将石某抓获。法院审理后对石某作出了判决。

签到天数: 4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3-11-7 09:04:37 | 只看该作者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11-7 09:26:11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是立即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

梅州时空网站实名制认证通知
根据市网信办通知要求,为净化网络环境,对网络乱象进行规范和遏制 ,现所有网站论坛注册用户都需要实名制啦!!新老用户必须先进行实名制认证,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发帖留言。立即认证

查看 »

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