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对诗约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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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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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21:1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络对诗约法三章
/巫逖

前几年,推荐“网络对诗”声势很高。业已告一段落。
之后,我个人悟为应走上正常。应逐步迈向高、精、尖。
因此,我已暗自立下条规:
一、
坚持以“对诗会友”为宗旨,对出质量,对出精彩,对出友谊。
对出两岸三地,一片晴天。
二、
偶尔对一、二首;偶尔发上一、二帖。不以大量对、大量上、大量占编幅为宜。
对之前,观察对方作品的素质与预计作者的脸色,谨慎落对。
愿者,才对;不愿者,不对;误对者,删对。
三、
尽量评估网络形势,是势头时对一点;不是势头坚决不对。
不损网络,不损诗友,不损和谐。

(2011年暗自立;2013年8月30日时空网公开发帖。
望各位文友诗家监督。给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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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21:54:09 | 只看该作者
常言道:出门要看天色;进门要看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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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29 22:26: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往事随风 于 2013-8-29 22:28 编辑

这些道理是只要有自知知明的人都该懂的。



老哥在这里你不用看人脸色的。只要守规则,规则就会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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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8-29 23:02:1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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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8-29 23:45:55 | 只看该作者
一边一个圈,不和圈外的人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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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3-8-29 23:54:0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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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06:5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往事随风 的帖子

风哥:谢谢您!这里是您第一个送温暖来。我还是坚持“出门看天色,入门看脸色。”写诗、对诗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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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06:5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乾男 的帖子

谢谢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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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06:5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旁听生 的帖子

早晨!谢谢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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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07:0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善松斋 的帖子

别让你为我们互出太多,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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