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708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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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对诗约法三章
/巫逖
前几年,推荐“网络对诗”声势很高。业已告一段落。
之后,我个人悟为应走上正常。应逐步迈向高、精、尖。
因此,我已暗自立下条规:
一、
坚持以“对诗会友”为宗旨,对出质量,对出精彩,对出友谊。
对出两岸三地,一片晴天。
二、
偶尔对一、二首;偶尔发上一、二帖。不以大量对、大量上、大量占编幅为宜。
对之前,观察对方作品的素质与预计作者的脸色,谨慎落对。
愿者,才对;不愿者,不对;误对者,删对。
三、
尽量评估网络形势,是势头时对一点;不是势头坚决不对。
不损网络,不损诗友,不损和谐。
(2011年暗自立;2013年8月30日时空网公开发帖。
望各位文友诗家监督。给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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