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精·甲 于 2013-6-13 11:12 编辑
梅州某房产公司的部门经理为还赌债,绑架自己的一名女下属,遭到反抗后凶残杀害人质并抛尸荒野。近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作出了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死刑。
2012年6月,被告人郭某参与网络赌博并欠下巨额赌债。7月份,在无力偿还债务且被追债的情况下,郭某产生了绑架人质勒索钱财的想法,并把目光盯上了自己公司的员工吴某。
经过一番精心策划,郭某于去年7月22日18时许,以找吴某有事为由,将吴某骗到其岳父的一毛坯套房内。郭某先向吴某提出,让其父亲借七、八万元给他,遭拒后,郭某随即对吴某实施绑架,吴某强烈反抗,丧心病狂的郭某即捡起套房内的半截砖头,连续击打吴某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并将尸体抛至离城区10多公里远的梅县清凉山的一路坎边。
随后,郭某用吴某的手机先后向吴某的父母发信息,称吴某已被其绑架,向吴某的父母勒索30万元赎金。吴某的父母随即报案,警方通过缜密侦查,于次日即将郭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死者已逝,让杀人者伏法是必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