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 夏俊峰
当前,对于两起杀人案被许多媒体和亿万民众所关注,那就是药家鑫的撞车杀人案和夏俊峰的杀死两名城管案。这两起杀人案的共同起是:都杀死了人。不同点有三:一是药家鑫是大学生,家庭条件比较好,据说有军方背景,而且是在被害方张妙没有任何反抗的情况下将被杀死,夏俊峰是下岗失业人员,是在摆摊谋生被城管人员执法遭殴打(法庭没有让被害人证人出庭作证)后,去城管局协商处理事件时在城管局杀死两名城管人员;二是药家鑫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未判,而被害人家属包括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怕药家鑫不被判决死刑,而夏俊峰案一审、二审都被判决死刑,现在正是最高院复核期间,被害人家属包括绝大多数老百姓则希望夏俊峰不判死刑,甚至是无罪释放;三是药家鑫杀死了老百姓,而夏俊峰是杀死官员(在老百姓眼中算是官员)。
同样是杀人,可为什么出现如此绝然不同的局面?出现如此绝然不同的声音?而且引来了无数专家包括名人的围观和点评。其实,出现这样的情况,是有其社会根源的,说明了现在的社会已到了很不正常的时候,需要我们的高层高度关注,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首先,老百姓为何要药家鑫死而不能让夏俊峰死?其实这是官与民、上游社会与下游社会已经形成了对立面的一个真实反应。药家鑫撞车杀人案,表现出来的了是有钱人对老百姓生命的漠视,对农民的一种蔑视,在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的前提下,疯狂捅八刀,将被害人杀死,而且据被害人律师用博客透露,药家鑫的父亲就在车上。而夏俊峰杀死城管案,表现出来的是最低层老百姓生活的无奈,摆个小摊谋生都要受到城管的疯狂控制,而且城管执法手段野蛮,堪比黑社会,可以这么说,在中国,没有人不痛恨城管的,尤其是,中国城管存在的合法性历来受到严重质疑,所以,夏俊峰杀死城管人员,其实是替天下老百姓出了一口恶气,也是代表天下老百姓的心愿。所以,在老百姓的眼中,药家鑫只有死,夏俊峰不能死。
其次,这是老百姓对中国法律不信任的根本表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中国人追求了几千年的理想化要求,直到现在,人们还在追求,但事实是我们很少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近几年来,官员打死老百姓往往是免职了事,赔钱了事,开除了事,最严厉的判决是坐牢几年,法律的尊严视同儿戏,而老百姓却是以命换命,在这里才体现了“法律的尊严”,“杀人偿命”才体现了出来,就在夏俊峰杀城管案二审判决之时,辽宁辽阳城管6名执法人员打死人的事件正在上演,2008年湖北天门市城管人员打死人的事件最终结果是最多的判决六年,官员杀老百姓都职务顶着,有职位顶着,富人杀人有钱顶着,而老百姓杀官员只有命一条。在法律面前,官员、富人、老百姓处于明显不对称的局面。尤其是我们的执法人员往往不按法律规定执行,出现了滥执法的行为,如交警、城管、运管、路政等部门的执法,有些执法人员根本就不写罚款原因,只知道收钱,而且不开具任何票据,有的超越执法权限,如路政人员根本无权上路执法,却到设卡,昨天,丁丁在网络上就看到了记者上路调查河南等地的情况,那简直是在践踏法律,如果将法律交在这些人手中,那简直是玷污了法律,这怎叫老百姓相信中国的法律?!所以,在以法律名义的前提下,老百姓怎能相信药家鑫二审会公平判决?夏俊峰又是公平判决呢?
三、这是老百姓仇视官场的集中反应。现在,在老百姓眼中,中国官员没有什么好印象,不仇视官员的老百姓恐怕不多了,不骂官员的老百姓恐怕没有了,为什么?官场腐败、官商勾结、官官相护、官员滥用法律、官员在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虽然这只是少数官员的表现,然而,正是这少数官员破坏了整个官场的形象,让人们对官员失望到了极点,5月11日,湖南衡阳出现了群众将两辆警车掀翻在地的情形,说明了我们老百姓对官员憎恨到了极点的一个必然反应。接二连三的出现强拆死人的事件,而有的官员竟然无视老百姓的生命,喊出了“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些让人心寒的口号。漠视老百姓的生存权,与民争利,救灾款敢贪、廉租房敢占、低保金敢要……这些现象已令天下老百姓寒心。另外,官员剥夺了百姓的话语权更让百姓仇视,上访要么被抓,要么被打死、要么被精神病,让老百姓已没有说话的地方,夏俊峰杀人案法院竟然不让六名被告证人上庭作证,这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怎叫服民心。
其实,老百姓心中有杆秤,他秤的是公平、秤的是民心,秤的是官心、秤的是国家的未来。药家鑫死与夏俊峰不能死,就是老百姓这杆秤最真实的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