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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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6 17: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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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事其实就是一条:上头已经对我们层层包围了,肯定很快就会来“说”,该怎么应付即将到来的这些“说”? “我在网上查了,上头的政策对咱们不是很有利。不过,即使说咱们是违规建房,也不是说完全没有权益的。你们听,”赵老师说着打开了一叠复印纸,“《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他停下来,像老师讲课一样开始提问,“咱们盖的时候,区里让停止建设了没有?”
“没有!”
“谁吭一声了?”
“区里的小车整天打咱们门前过,都像是没看见!”
……
赵老师用手势制止住回答:“所以,首先,咱们虽然违章了,但是他们也有失误,这叫行政不作为。他们得为他们的失误负责。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笔者认为:在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问题上,首先,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意思就是,即使建筑是违章的,建筑使用的材料从价值上来说却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
“这不是法律,只是律师观点。”我一听“笔者”这个词就有些泄气。多么弱势的一个词啊。
“律师观点咱拿来用了,就是咱的观点。人家律师说的总比咱们在理么。”赵老师笑道,接着又念下去,“其次,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范围内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违章建筑按照有无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一类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对违章建筑人土地使用权的财产利益……”
“你们有土地使用证么?”我越听越沮丧。虽然我在郑州的两套房子都有土地使用证,但在这片乡村的土地上,土地使用证应该还没有诞生——在被划进高新区之后,就更没有诞生的可能性了。
“我们找到了一张证,你看看。”赵师母说着走向里间。
“另外,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
好。这律师观点说得真好。一个偿,一个助,看起来是一字之差,实际上有本质之别,不过说到底在老百姓那里也无非都是钱,钱多钱少而已。最关键的问题是:说这些有用吗?我怀疑——不,我确定,这些没什么用——不,也有一些用。最起码现在,有用。赵老师咬文嚼字的解说,让这些人会有一些幻觉般的依靠:有人在替他们说话。
赵师母把一个红色的布包递过来。布包的红已经很旧了。我打开。里面叠放着几样物什。这都是些什么啊:首先是一片质地密实的白绸布,上面写着竖版的繁体毛笔字。我读了几句才知道,这是新中国成立前的地契——亏得是在白绸布上,不然早成灰了。右边是地契内容:“白田五分当与赵宏德名下为业,永远耕作……”左边是一排中间人的签名。赵老师说赵宏德就是他的老爷——也就是爷爷的父亲,我们方言里叫老爷,即曾祖父。这是他老爷当家时的地契,民国二十四年的——也就是一九三五年。他家原有好几张,后来他祖父都赌光了,解放时只剩下了这一张。
“听我爷说我老爷好买地,整天勒紧裤腰带慌着买地,说是百年基业。”赵老师笑着摇摇头,“亏得我爷给散了散,不然可麻烦大了。那哪是百年基业?简直就是千年冤家。”
还有一张是发黄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也是繁体字——我努力想着我郑州家里土地证的名头,好像和这个不太一样。对了,是《土地所有权使用证》,一个是所有证,一个是使用证,是不一样。这个证有奖状般大小,很旧,纸质很脆,字迹依然很清晰,有些地方还破着小口,轻轻一碰就会变成碎渣。我看着上面斑驳的字迹:“……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之规定,确定本户全家所有土地、房屋、地基……均作为本户全家私有财产,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予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特给此证。”文末是县长的红色草体印章,左上方盖有县人民政府的朱红大印,时间是一九五一年。“那时候兴了《土地法》,又分了地,发了证……”赵老师说,“一九五八年,要办人民公社了,一切又成了公家的,又让交证。我当时还小,耍小孩子脾气,就把证偷偷藏了起来,没有交……”
还有一张一九八二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书》,这个我见过,当时我家也有,后来叫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证书。那一年,我家不仅分到了地,还分到一匹怀孕的老马。老马到我家不久就生下了一个小马驹,我每天放学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它们母子添草加水。它们的眼睫毛修长卷翘,眼神纯善温良,天使一样。它们静默高贵深沉,它们的饮食朴素干净……我喜欢它们极了。父母每说要卖它们,我就会掉泪。后来它们还是被卖掉了,在我上学之后。那天回到家,看到空空的马棚,我痛哭了很久。
对我们有重要意义的是那张林权证,也是一九八二年发的,和《土地承包合同书》在同一个时期,只有B5纸那么大,非常简陋。展开来,只有一面,最上面写着三个简单的大字“林权证”。下面是两行字的解释:“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和社员个人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不受侵犯,特发此证。”再下面是县政府的大印。这些内容占了证件的上半身。下半身是一个表格,填着户主和住址,住址的那一行打印的是某某公社某某大队某某生产队。最奇怪的是表格里的内容,项目栏里填着“宅基”,坐落方向是“路南”——也对,这一排房子没有倒方向之前可不就是路南么?东至学校,西邻居,北至大街,南至河。
“就是这个!南至河!”赵老师指着那个“南”下面的那个“河”字,“有了这个,咱对这片土地就有了使用权!”
“可这只是个林权证吧。”我说,“好用吗?”
“好用!”赵老师斩钉截铁地说,“给证的时候上头说了,这个证,一证两用,既是林权证也是宅基地使用证!”
我沉默。那时候的上头,可能是说了。但是,那时候的上头,现在在哪里呢?
当然,有这个证比没有这个证,总归要好些。
“管他那么多呢。”赵老师的弟弟开口了,“别的不说,光说他那告示,咱就不用慌。告示上说的要整治的是整个高新区,凭啥先整治咱们村?到时候叫他们先把别的村整好了,再来整咱的!”
“就是!哪怕光说咱们村违章呢,咱们这一排也是最迟违章的,叫他们先整治那些早违章的!”
“光说咱们老百姓违章,他们公家盖房就不违章了?就都审了批了?去查查他们!”
“反正要是不赔钱就拆咱们的房,咱们就跟他们拼!”
……
我越听越郁闷。果然,这些人是没有什么主张的。这都说的是什么啊,文的武的,上的下的,有的没的,简直是一团糟。看我一直沉默,赵老师终于把目光对准我:“你说说。”
我笑笑,沉默。有什么可说的呢?
“说说吧。”赵老师说。一群人也都眼巴巴地看着我。我看着黑的白的一堆眼珠子,黄的黑的一张张脸。能说什么呢?
但是,终究,还是要说些什么的。于是我说了几句话:首先,必须要装糊涂,无论上头说什么,一定不要说自己是为了得赔偿款才故意盖的房子,要说只是自己家要用,必须得盖。其次,盖的时候因为上面没有阻止,所以不知道是违章。同时要求补办审批手续。这个上面肯定不会同意,那时候再反过来问他们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大概也就是这么几句。越说到后来,我越觉得茫然。之前我把他们想象成一群立马就要上战场的战士,想要细细致致周周全全地筹谋推演,排兵布阵。但也就是到此时我才发现:除了赵老师,这些战士基本上都是赤手空拳,即使持有武器也是钝枪锈盾。我终于明白,虽然拆迁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一个四面楚歌十面埋伏的热词,但只要这事不放在他们身上,那么哪怕只是和他们有一墙之隔,这个词对于他们而言也就只具备理论意义。而且,即使现在放在了他们身上,他们似乎也不觉得需要为此做些什么准备,似乎只要有房子在那里,这就够了。
我不得不承认:研究一张平平板板的告示,再开一个不成体统的会,确实做不到什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犯的,是我一向最容易犯的天真幼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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