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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首次启动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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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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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09:2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国务院出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企业即时信息抽查,通过电脑随机摇号产生抽查名单,我市共有32家企业被抽中,列入抽查名单。
    此次抽查的即时信息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企业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近期,兴宁工商局执法人员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被省工商局随机摇号产生的32家企业进行了企业及时信息公示抽查。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30家企业经营正常,2家企业未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发出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

    据了解,即时信息公示是企业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方式。不管是投资商还是普通群众选择企业工作,都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信息,然后根据信息来作出投资或就业的选择。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即时信息,应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dgs.gov.cn/)进行公示,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部门责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不公示的,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旦进入异常名录,将会给企业信用造成一定影响,在金融贷款、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受到限制。( 黄伟辉 杨斌)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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