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低价游”新花样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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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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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1 21:1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警惕“低价游”新花样新动向

■子 长

    6月10日,文旅部公布第三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案例,诸如组织老年旅游者参加“一日游”、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强迫交易等成为典型。针对即将到来的端午节,文旅部还提醒,广大旅游者要仔细甄别选择合法正规的旅行社,主动抵制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一段时间来,不合理低价游广受消费者诟病,或许正是主管部门对其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原因。今年,张家界一名导游因怒骂游客“骗吃骗喝,你们投诉我试试”登上热搜;去年,上海浦东警方侦破一起以低价“上海一日游”为幌子的集团化诈骗案也引发关注。尤其是在后一起案件中,“低价游”俨然不过是个噱头,仅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涉及受害人2000多名、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是彻头彻尾的非法行为。


    每当说到“低价游”,一种颇具代表性的观点把主要责任指向了消费者,即只要不贪小便宜就不会上当。对个体而言,这当然是治本之策。问题在于,如此简单的因果解释,远没有考虑到现实的复杂性。不妨看看文旅部通报的典型案例:有些“低价游”的组织者专门盯着老年人,玩的是不知不觉“请君入瓮”的套路,如何指望这些老年人都像年轻人一样“耳聪目明”?还有相当的组织者,都是有牌照有门店的正规旅行社,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却是“说一套做一套”;更有甚者,还有很多组织者并没有旅行社合法主体资质,就是兜售各种产品的企业,通过网络平台面向特定群体,招徕生意,骗人钱财,变化出“低价游”新花样。


    可见,个人提高警惕性固然重要,但更要站在行业的角度,有效清理这些害群之马,有针对性地清理这些公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土壤。对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和组织者,相关部门要及时查处,暂停相关证照资格,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样还要看到,在网络行销大行其道的今天,一些平台、自媒体成为了“低价游”变换花样的新渠道,相关部门要及时监督这些平台、完善审核制度,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压缩非正规旅行社的生存空间。


    更重要的是,主管部门不断完善与消费者的联动机制,通过强化对消费者投诉的响应、反馈等机制,既给消费者撑腰,同时加大“低价游”组织者的违法违规机会成本,从而杜绝一些人披上马甲或是换个花样继续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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