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初步统计,2015年梅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404.4元,比上年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增速位居全省第三。梅州居民、城镇、农村的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增速均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促进我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有利因素有多方面。一是经济持续增长,增速位居全省前列。经初步核算,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955.09亿元,增长8.6%,增速居全省第4位、粤东西北地区第1位。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2015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8.06亿元,增长39.4%,增速居全省第1位。三是先后统一规范津贴、补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对居民特别是城镇常住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有较大的正向拉动作用。四是离退休人员收入水平较大幅度提高,劳动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加强,有效推动转移净收入的提高,增加了城乡居民养老金收入。五是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预计农业总产值297.84亿元,增长3.9%,农业增加值187.44亿元,增长4.2%,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六是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到2015年底,贫困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8892.6元,比帮扶前增长2.3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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