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女子被借用一下手机银行卡无端没了四万元 当下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各类新兴支付平台风生水起,一部智能手机足以完成各类消费。然而,这些植入于手机内的电子钱包尽管足够“炫酷”,但也同样需要机主小心保护。记者从兴宁市公安部门获悉,该市日前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因大意疏忽而引发的电子钱包资金盗窃案。 银行卡无端没了4万元 11月26日,兴宁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罗浮镇东星村村民刘女士报案,称其邮政储蓄卡内的4万元无端失踪。接警后,罗浮派出所民警迅速到邮政储蓄银行调取刘女士的账户流水清单,发现她的账户在11月份共有8次手机转账5000元的记录。刘女士说,自己并没有开通过支付宝、手机银行等快捷支付功能,也没有用手机转过账,“钱是怎么转走的,我也是满头雾水,而且手机也没有收到过银行的转账短信通知。” 对此,办案民警也感到蹊跷,推断会不会是刘女士身边亲信的人作案,于是将侦查方向转向周边关系人。通过侦查,民警发现刘女士的一位好友许某财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调查了许某财的银行账户,果然发现在相同时段里,许某财的银行账户上共有8次转入5000元金额的记录。民警遂将许某财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讯,许某财对盗窃刘女士4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借手机注册再秘密转账 据盗窃嫌疑人许某财交代,他和刘女士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之前他跟刘女士的老公借了4万元,近期被催还钱用于装修房子。刚好,前段时间刘女士托许某财在网上购买东西,并将自己的银行账号发给了他,许某财推测刘女士手里可能有钱,于是就萌生了盗窃的歪念。因跟刘女士较熟,许某财轻易就拿到了刘女士的手机,并用她的手机和银行账号注册了快捷支付方式,然后设定密码,偷偷将刘女士银行卡的4万块钱转入自己的账户,操作完成后立马删除了银行的转账短信通知。目前,许某财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谨慎保管手机账户密码 办案民警提醒,对于此类电子钱包资金盗窃案件,多是由于机主的疏忽大意或对网络安全意识不高所致。当下网络支付手段种类较多,机主在享受支付便捷的同时,要注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如提高密码级别、设置最高支付金额等。若发生手机丢失,要立刻解除手机绑定的支付宝、微信等,及时避免财产损失。同时,无论是自己的手机密码或是其他账户密码都不要轻易告诉他人,手机不是移动银行,要便捷而忽略安全的方式不可取。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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