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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公安机关拟与市第三人民医院合作创建监管医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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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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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13:0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州公安机关拟与市第三人民医院合作创建监管医疗区、破解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难题。

  昨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史明锋到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选点视察时表示,将由公安、司法、卫计、民政等部门通力协作,按“地方财政保障,省级财政支持”的原则,解决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难题,共同做好该类人员解毒管控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公安监管场所的羁押量长期保持在高位运行。患有艾滋病、肺结核、肝炎等多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重大疾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日益增多。由于公安监管场所医疗资源和医护力量不足,部分违法犯罪嫌疑人因病不宜羁押,或变更强制措施后流入社会,极易形成新的社会隐患。

  为切实加强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卫生工作,保证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顺利进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市公安局积极探索监管医疗社会化工作,拟与市第三人民医院合作创建监管医疗区,依托公共医疗资源,发挥专业医护力量,对严重传染性疾病的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收治,有效解决办案单位送押难和监管医疗保障难的问题。(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市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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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5-11-11 14:23:45 | 只看该作者
  第三人民医院在芹洋半岛东面,223线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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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1-11 22:34:32 | 只看该作者
统彤 发表于 2015-11-11 14:23
  第三人民医院在芹洋半岛东面,223线路旁。

不是哦,这里的市三院是在大浪口与环城路交叉的三院,既是精神病院。
主要收治有精神病的患者。这部分精神病患者是因病入院,而不具有犯罪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
公安监管部门确实很难收治大量的有犯罪行为同时有重大疾病的犯人。
这里三院是很好的渠道,虽然他们犯罪了,但同时有疾病,能帮忙医治也是符合人理的。
就是现在三院规模也不大,要把这些医生和护士待遇提高上来,天天和精神病人打交道也难为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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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5-11-13 07:25:53 | 只看该作者
嘉应名猪 发表于 2015-11-11 22:34
不是哦,这里的市三院是在大浪口与环城路交叉的三院,既是精神病院。
主要收治有精神病的患者。这部分精 ...

  原来不是芹洋半岛东面,223线路旁的,那地方现在还是空地一块,没建什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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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15-11-13 22:35:03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应该可以破解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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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5-11-13 23:30: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统彤 发表于 2015-11-11 14:23
  第三人民医院在芹洋半岛东面,223线路旁。

芹洋半岛的那是梅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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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7#
发表于 2015-11-14 12:38:06 | 只看该作者
客都梅州 发表于 2015-11-13 23:30
芹洋半岛的那是梅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虽然还没建的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还是越多越好,因为病人不会越来越少,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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