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获地方立法权 将启动涉及环保、古民居和水源保护等3项立法。 梅州即将启动3项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地方立法权赋予了我们更重的责任,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结合梅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科学拟定良法。”据介绍,近年来,梅州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出台了64件规范性文件,为今后的地方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梅州将进一步充实立法工作队伍。 同时,要科学制订和认真落实立法规划与计划。目前,梅州已初步规划了立法项目,即将启动《梅州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梅州市清凉山水源保护条例》等3个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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