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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发布 获人民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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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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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10:2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博@兴宁发布 自开通以来,每天向公众精选推送兴宁本地新闻信息,同时充分社交网络微信、微博平台,发挥其与公众沟通的桥梁作用,积极搭建政民互动“直通车”,为市民办成许多好事实事,获得众多粉丝的关注和点赞支持。4月21日,人民网对@兴宁发布 回应网络问政的事件进行发文报道,摘文如下:
    人民网北京4月21日电(张娅喃):4月17日,有网友通过人民微博“对话官微”平台反映广东兴宁黄陂镇联丰村某人私自建立违建无人管的问题。4月20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博@兴宁发布 作出回应:已向该人发出了拆除违章建制围墙的通知书,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将组织人力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网页截图

    4月17日,人民微博网友@liantianquan 通过“对话官微”向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博@兴宁发布 反映,兴宁黄陂镇联丰村的练新昌私自建立违建没有得到处理。镇政府此前回复,已经拆除处理,恢复了原状。但是根本未实施处理拆除违建,未恢复原状,违建尚存,希望能够解决。

    4月20日下午,@兴宁发布 对此问题作出答复,感谢您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处理结果为:我办将你反映的问题转给黄陂镇,黄陂镇的答复如下,练新昌(别名:浪新)同志在山塘水库下游排洪抢险渠道上筑围墙,黄陂镇国土所、水务所、驻村干部及村委干部到现场制止违建,制止后现未继续进行续建。同时,黄陂镇国土所、水务所联合向练新昌同志发出拆除违章建筑围墙的通知书,要求在4月28日前拆除围墙并恢复原状,如未依时拆除,黄陂镇将组织人力对该围墙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兴宁发布 此前在“对话官微”平台为网友答疑解惑,解决难题。工作认真细致,受到众多人民微博网友点“赞”支持。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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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5-6 10:27: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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