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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12月25日起,我市城区实施限制持“黄标“及无标车通行。为配合做好黄标车限行工作,市环保局多措并举,大力宣传我市黄标车及无标车限行。
我市自12月11日发布城区部分区域限制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的通告后,市环保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制作车辆上路必须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专题节目在兴宁电视台播放,向广大市民重点讲解了什么是黄标车、绿标车,城区对黄标车实施限行的目的意义及如何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在电视台连续播放黄标车限行通告。同时,在《今日兴宁》刊登限行通告内容。二是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宣传。在兴宁市政府网、兴宁市环保局公众网发布我市黄标车限行信息;编辑我市黄标车及无标车限行的短信,通过环保局短信服务平台,发送到广大市民手机上;借自手机微信快速传播的作用,把我市限行消息内容通过本局职工的微信共享发送到朋友圈。三是印制了3000多份黄标车限行宣传资料,在公安交警机动车入户、年审服务窗口、我市各机动车驾校、学校、机关、各居民小区、三个街道办等进行张贴和派发。四是在城区主要路段悬挂黄标车限行宣传横幅。五是租用文化广场户外LED广告屏,播放我市黄标车限行的规定要求。六是派出宣传车上路对黄标车限行进行广播宣传。通过广泛宣传,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近日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申领环保标志的人数不断增多,每天前来申领的排起了长龙。据统计,半个月来我市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达3000多份。
据了解,12月25日起,我市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将上路开展“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限行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检查为期一个月为限行过渡期,重点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无标车给予批评教育。过渡期结束后,转入正常执法,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及无标车,将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根据交通法规相关规定,黄标车及无标车违反限行规定属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将罚款200元,记3分。
宣传车广播宣传
张贴通告宣传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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