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保全家”的猜忌
今天早上看了关于台湾媒体的新闻报道,里面讲了“一死保全家“的猜忌。 富士康在对待自杀员工上的抚恤应该算是内地最高的,这一点可以从那些已赔偿的金额上可以看出,随着大陆的城市化加剧,这些在富士康工作的人有可能一生也不可能赚到那么多钱,单靠打工也是需要很多年的,自杀了一人可以换取全家安康,何乐而不为,看到有一则新闻是这样说的,富士康答应赔偿一定数额抚恤金后,每年会给自杀员工发三万元当零用金,三万对于一个在富士康的基层员工来讲,这是天大的一笔数字了,就算一个员工一月两千,一年也不过二万四在加上一些奖金也不过二万七八左右,而且前提是富士康已经赔偿了大数额的赔偿金的。
富士康企业中很多高层的管理基本上是台湾人,或许他们在台湾呆的太久了,不知道大陆的人文思想已经在不断的变化了,在这个时代只有利益思维和赖人思想在引领着这些民众,当出现一个人自杀后,便会出现第二个,当这个人因为自己感情或者其他原因自杀后,富士康在人道上的做法的确很大方,这至少比其他的企业要强很多,一般的企业人道上的赔偿也不过几千元或上万,而富士康则一次性赔偿高达十几万甚至更高的人道抚恤,要知道在中国每年自杀的人是基本上没有抚恤的,这点可以从一些报纸和记者那里得到最真实的现象,只要不是他杀,在法律上已经没有必支付其民事赔偿的,更不用说是自杀了,自杀方面的赔偿在一般的情况下,公司的老板会给予自杀员工一定的人道抚恤,这种抚恤意在于体现出老板对员工的感谢之情,而现在富士康的很多员工一直以为人道抚恤是必须给的,假如富士康的郭老板也学内地那些老板一样在人道抚恤上也只赔偿一点钱呢?恐怕就没多少人愿意去自杀,也不会出现“一死保全家”的猜忌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