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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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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7-11-16 23:23: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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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07-11-17 15:47:47 | 只看该作者
  同情张杏珍的情况,但我觉的应该去做个医疗鉴定,要了解事实的全过程,这样才能达到公平、公正,对大家都好.现在的社会医院的过错也多,专搞医疗纠纷的托也多,所以说也不能光听一方面说.现在的科技,什么手术都有风险和并发证,所以在手术前应该充分了解,当签定了手术同意书之后,就有法律效应了.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手术时间和病发时间已经有一年了,为什么当初不和他们处理好来,如果当初的并发症能处理及时,也不会造成现在这样的后果了...要知道病是拖不起的,如果当初能得到积极治疗就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07-11-17 21:50:01 | 只看该作者
医生,我觉得回帖不是你所想的“都是托”!只是真实想法而已。如果是我说,“闹”并不是为了钱,人的眼睛有几个?又有多少钱能够换得回来?闹只是讨个说法而已。如果是我,我也会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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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7-11-17 21:51:57 | 只看该作者
当然我们不敢保证所有手术都成功,你们不是华佗,这个我们了解。可是,家用电器都有售后服务,别说手术!术后怎么进行积极治疗的?我好像看到除了打针还是打针喔!
当然不仅仅是医生的关系,医院这样子处理,也不妥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发表于 2007-11-17 22:02:38 | 只看该作者
隔行如隔山,医生的辛苦我们可能确实不知道。
但是,怎么说呢?或许你们的制度我们不了解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26#
发表于 2007-12-7 10:54:41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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