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市场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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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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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0 10:56: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3-7-31 20:53 编辑

漫话
眼镜市场水深?
眼镜市场水深?

    暑假来临,又到了学生配镜的高峰期。

    近年来,动辄数千元的配镜花销让家长们把近视和牙齿正畸、打生长激素一同列入了养娃“败家三件套”。

    在眼镜界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20元的镜架,200元卖给你是讲人情,300元卖给你是讲交情,400元卖给你是讲行情。”虽是吐槽之语,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眼镜市场的“水有多深”。   朱慧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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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3-6-7 21:15: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3-6-20 14:33 编辑

漫话|放生矿泉水

眼镜市场水深?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东一条小河边,一群人拉来几车矿泉水,拧开盖子就往河里倒。有市民过去查看,发现矿泉水都是最新日期的,于是便进行劝告,却引来倒水人的怒怼,认为路人的建议会影响他们的诚意和功德。有网友称,“放生”培养的是人们对动物的善心,认为其他生命同样值得尊重,但矿泉水不含生命,“放生矿泉水”是愚蠢行为。

   图:张澜璇

   编辑:叶惠玲

   审核:陈显东

漫·议|矿泉水也可以拿来“放生”?
眼镜市场水深?
   近日,广东一条小河边,一群人拉来好几车矿泉水,拧开盖子就往河里倒,说是给矿泉水“放生”。热心市民的劝告却引来倒水之人的怒怼:这会影响他们的诚意和功德。

  放生即把鱼虾等小动物放归大自然,这被一些人视为善举。现实中,人们经常听说放生珍禽异兽甚至外来入侵生物的行为,但“放生”矿泉水还闻所未闻。按理说,矿泉水里没有生物,倒矿泉水不属于放生。一箱好端端的矿泉水被白白倒掉,造成水资源浪费,这恐怕不是功德而是愚昧,暴殄天物罢了,和“福报”“功德”等根本沾不上边。

  文/韩宗峰 图/曹一


深观察|放生矿泉水:无知的浪费表达不了“善心”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东一条小河边,一群人拉来几车矿泉水并将之倒向河中。有热心市民劝阻其不要浪费时,反遭倒水者怒怼,认为这会影响他们的诚意和功德。

   奇葩的“放生矿泉水”行为引发网友热议。广东放生协会相关人士则表示,“矿泉水里不带生物,倒矿泉水不属于放生,也不属于放生协会研究的范畴。”他还表示,一般放生以水生生物居多,放生常见的鱼类包括鲤鱼、草鱼、泥鳅等,以增殖放流为目的;有时候也放生鸽子、田鸡、甲鱼、兔子,这些都是对本地生态有益的物种。


   从“放生”这个概念来说,放生矿泉水的行为显然是荒谬的。好好的矿泉水倒入河中,等于白白浪费了可饮用的水资源,是无知的浪费行为,与“善”完全相悖。即使以“矿泉水来自大地,就应该回归自然,以保护水资源”之类的荒唐言辞来为之辩护,也是站不住脚的。毕竟,这样的“放生”形同杯水车薪,而且也让矿泉水生产、运输和仓储等流程的成本化为乌有,是能源和社会资源的更大浪费。


   比起“放生矿泉水”,人们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方式行善。比如将矿泉水捐赠给那些烈日下的工作者,不就既不浪费也更有意义吗?


   至于放生界流传的“矿泉水里有4800虫,所以需放生”,更是一种毫无科学根据的无知说法,欺骗着那些没有常识又盲信盲从的人。


   心存善念、求“积德”都不是坏事,“放生矿泉水”并不违规违法,也可视为个人自由。但这种行为确实超出了大多数人的基本逻辑和常识认知,因此也引发了许多猜测。有网友质疑其中是否存在带有欺诈性质的利益链条,是否会有幕后组织者通过忽悠没有文化的老人购买矿泉水放生而从中牟利。


   这样的猜测并非无因,它不仅仅是基于荒诞行为而产生,也基于过往经验。近年来,放生领域的利益链条形形色色,比如向信众收取高额的放生费用,然后信众在上游放生,下游就有人在打捞,用于下一次放生。如果是普通的鱼类或泥鳅等,放生费用多在每人几百元,如果是要放生野生动物,价格则高得多。这种暴利驱动下的“放生生意”,必然导致乱象丛生。


   如今在网上,可以见到各种在逻辑上不堪一击的“放生学说”,不但对放生流程赋予各种故弄玄虚的仪式感,还刻意夸大放生的作用,甚至吹嘘这些行为能够包治百病、提高孩子学习成绩、帮助就业等等。对迷信的宣扬、对科学的漠视,都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危害。被忽悠来的信众,则顺势成为放生生意的目标。


   所以,放生矿泉水这样的荒诞行为,看起来除了浪费之外似无其他危害,但公众对放生行为泛化、异化的担心和追问,也应该及时得到解答。


   也有网友对这一迷惑行为表示理解,认为“比起放生鱼和鸟,我还是比较乐意看到他们放生矿泉水”“放就放吧,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就行”。


   这种将底线放得极低的所谓“理解”,是因为“放生”自身的争议性。近年来的许多错误放生行为,让人们对放生者这个群体有着天然质疑。


   就在上个月,高危外来物种鳄雀鳝频频在各地公共场所被捕捞,引发舆论关注。这种家庭观赏鱼类本不应该出现在公共区域,如此密集出现,或许与不负责任的放生有关。


   近年来,各种错误放生行为不断。如在小区里放生毒蛇,造成巨大安全威胁;在臭气熏天的河边放生活鱼,鱼进去没一阵就纷纷翻肚皮;在淡水区域放生咸水鱼,在咸水区域放生淡水鱼;将人工饲养动物大批量放生至野外;为了搞一场放生仪式,事先捕捉了更多动物……至于放生外来物种,更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这样的放生甚至制造了人命悲剧。2019年,神农架林区红坪镇出现大量毒蛇,导致当地有村民被咬伤后身亡。公安机关最终侦破此案,违法当事人岳某与董某都迷信放生毒蛇可获福报,所以不顾社会公共安全而恣意放生。


   这些做法都违背了放生的初衷。


   从习俗上来说,放生在中国部分地方确实有一定“传统”。很多人以为它是由佛教传入,其实并非如此。早在先秦时期,河北邯郸等地就已经出现放生,有“周简子正旦放生”的典故。唐宋时期放生盛行,唐肃宗曾下诏在全国设立众多放生池,《放生碑文》就由大名鼎鼎的颜真卿撰写。


   作为传统,放生的核心是“善”。在古代社会,放生相对“单纯”。一来人们并没有大规模准备放生动物的能力,二来在当时的条件下,并不存在什么外来入侵物种的威胁。人们仅仅依靠自身的善意和简单的放生仪式,就能达到让心灵宁静的目的。


   而在当下的全球化时代,这种善并不仅仅是放生者的善心,也不仅仅是保护被放生生物的生命,更是对他人与地球的善意。


   要表达这种善,就要做到几点:科学放生,不要破坏环境,不要危害他人;不浪费、不迷信;不要把原本只是行善的放生进行目的化,当成“升官发财子女上学”的一剂药,更不要将放生变成执念。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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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3-6-16 19:19: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3-6-30 14:15 编辑

“古董”矿泉水
眼镜市场水深?
   近日,有乘客在高铁上花15元买了一瓶矿泉水,上面写着“水龄16500±150年”,该乘客怀疑,是不是喝到“古董水”了?该产品的公司客服回应称:“我们水的矿化周期比较长,你现在饮用的每一滴水都是16500年前的。”有专家指出,水是流动的,若有补给,补给后水的水龄情况不一样,“水龄16500年”说法不科学。王铎/图

矿泉水玩“古董水”概念 小心逾越法律红线

   近日,上海一女子在高铁上花15元买了一瓶塑料瓶装矿泉水,上面写着“水龄16500±150年”,怀疑是不是喝到了“古董水”。6月12日,该款矿泉水出品公司客服回应称:“我们水的矿化周期比较长,你现在饮用的每一滴水都是16500年前的。”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所郭先生表示:“个人认为这是不科学的。(16500年)这是水的表观年龄,不是绝对年龄。”(6月14日上游新闻)

   按照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水是有“年龄”的,认定也并不是多大难事,而且方法有很多。比如通过其中的放射性同位素可以判断水的年轮。水龄实验有助于认识地下水的循环和更新能力,为可持续开发利用地下水提供重要参数指标。但是,也要清楚的是,地下水是流动的,在地层里面的含水层可能很古老,但如有年轻或年老的水补给,整个水的年龄情况就不一样了,可能就没有一一对应关系。也就是说,水的“年龄”是可以测出来的,但这个数字叫做水的表观年龄,不是绝对年龄。而且为了严谨起见,在相关“水龄”的检测报告里都有交代,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偷换概念。

   如此,此次当事企业把一个检测报告里检测的一部分水的“水龄”,直接嫁接到其生产的所有矿泉水的上面,当然玩的是断章取义、移花接木、以偏概全的障眼法,尽管其在16500后缀了“±150”,看似更加严谨,其实并不影响这样给其生产的矿泉水标示“水龄16500±150年”的不严谨、不科学。

   如果说,这样的标示,仅是在一般的水上面,比如给河水、井水,也许还真是无须计较,因为这也许很难影响其他人的利益。但是,当这样的标示作为广告,贴在作为商品的矿泉水瓶上,并影响消费者知情权,进而影响他们正确判断和选择的时候,这可就不仅是不科学的问题,恐怕还是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标示。我国价格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说实话,关于水的水龄,大家可能并不太关心,大家更关心的其实是水质,因为“水龄”与水质并无必然关联。但个别企业之所以把矿泉水标示“水龄16500±150年”,说穿了,就是一种新的宣传炒作,目的还是欺骗消费者多多购买相应品牌的矿泉水,令人遗憾。

   事实上,像这样虚玩科学、实坑消费者的现象,近些年并不少见。比如玻尿酸凉皮、从没生过气的羊、一夫一妻制的鸡下的蛋等,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借此抬高价格、提升销量牟取更多利益,这在当时都引发了巨大的舆论挞伐。问题是,即便如此,时至今日为什么还有人玩并不靠谱的“古董水”概念?原因也许很多,但关键的一点还是一个“利”字在作怪,还是这样做成本很小、收益却可能很大。

这就再次提醒,针对矿泉水标示“水龄16500±150年”,社会可以当作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一笑了之,经营者也要依法自觉积极改正。同时,作为市场执法等部门,却要深刻看到这样做背后的危害,并采取措施强力制止,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不敢也不想再为,让觊觎者放弃幻想,把不轨掐灭在萌芽状态。(余明辉)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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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3-6-20 14:07:49 | 只看该作者
知识摆摊
眼镜市场水深?
   最近,一种年轻人靠自己的特长、专业在路边为他人提供“付费聊天、咨询”服务的“业态”悄然兴起。在大理、杭州、西安等城市,出现了不少“知识摆摊”人。这些摊主的摊位设置大多相似,在显眼的地方写下自己的专业背景、擅长领域以及提供服务的方式,再摆上些咨询时可能用到的工具,然后就可以等着客人上门了。王铎/图


知识摆摊,年轻人观察社会的一个窗口

  最近,一种年轻人靠自己的特长、专业在路边为他人提供“付费聊天、咨询”服务的“业态”悄然兴起。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在大理、杭州、西安等城市,出现了不少“知识摆摊”人。这些摊主的摊位设置大多相似,在显眼的地方写下自己的专业背景、擅长领域以及提供服务的方式,再摆上些咨询时可能用到的工具,然后就可以等着客人上门了。
   
   从报道来看,这些摆摊人有的是学哲学的,能聊人生意义;有的有应用心理学专业背景,可以提供心理咨询体验;有的专业是法律,爱好是摄影,于是收费拍照但赠送法律咨询服务……

   “知识摆摊”是新鲜事,但靠内容、学识创造精神财富、为他人提供帮助的同时获得报酬,再平常不过。某种角度上讲,“知识摆摊”其实是把教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职业的部分工作,从教室、咨询室、事务所等专门场所搬到了马路边。如此服务的连贯性、透彻度恐怕不能太较真,但对那些驻足与摊主对谈一小时、在困扰自己的问题上得到倾听与建议的顾客来说,“知识路边摊”自有其存在的价值。

   有意思的是,尝试“知识摆摊”的,大多是即将或刚离开学校不久的年轻人。在人们的惯常认知里,大学生完成所学后理应进入工作岗位,就像生产线上的产品,是时候要从一个轨道滑进另一个轨道了。然而,随着年轻一代自我意识和探索欲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从象牙塔步入职场前,都想要先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从这个角度讲,“知识摆摊”其实是一些青年人了解社会、与社会初接触的一个窗口。当路人从这些有专业背景的年轻人的摊位上获取知识和心灵按摩时,也往往会把自己的故事、经历讲给他们听。这不仅有助于学生走出校园、近距离感受生活的样子,而且可以让阅历尚浅的年轻人与外部世界建立更多联结。心理学有一个基本理论:人是在一段一段关系中看清自己、建立自我认知的——与来来往往的顾客打交道,有助于摊主进一步认清自我,从而确立或调整未来的个体发展方向。

   此外,也有人是因升学或求职路上遇到挫折而选择“知识摆摊”。对他们而言,摆摊是一种转移注意力、调节情绪的方法,也是一个在困境中沉淀、寻找适合自己的前进方向的过程。

   事实上,在“知识摆摊”前,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在路边摆摊卖衣服饰品等小商品的现象就曾引发关注,这些年轻人支摊大多也是为了探寻人生更多的可能性,以另一种视角去观察、体验社会。

   年轻人摆摊是个人自由,但也不应戴着涂抹了太多浪漫、理想色彩的眼镜看待。一方面,赚钱不易,人们身边那些“养活一家人”的小摊,哪一个不需要店主起早贪黑辛勤地打理和维持?现实中,靠摆摊维持基本生活的年轻人并不多,稳定盈利的恐怕更少。有的二手平台上,摆摊失败甩卖装备的信息更是随处可见。

   另一方面,类似摆摊很有可能只是一种“暂时状态”。它就像是从学校到社会的渡船,体验之后,无论是选择进一步自主创业还是通过招聘步入职场,年轻人都将开始下一阶段的路程。

   在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有一位特聘副研究员,她曾用好几个月时间在海南的菜市场卖鱼、卖菜,还与不少菜贩成为朋友。后来,这些经历成就了她的博士论文,成了她乐此不疲的学术研究方向。

   博士卖菜也好,大学生摆摊也罢,把经历变为经验,使其成为自身进步和提升的台阶,大概是这件事最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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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23-6-20 14:15:39 | 只看该作者
降压“神药”竟是淀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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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南漳警方成功捣毁了一个制贩假药团伙,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这些人将淀粉和柠檬酸,混合后制成五颜六色的胶囊,装进印刷有各种神奇功效说明的药盒里,就变成了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所谓“神药”。这些假药成本仅几毛钱,最后经过几个下线倒手之后,最后以8元卖给药店,药店再以20元卖到老百姓手中。朱权/图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朱权)

降压“神药”竟是淀粉?!成本几毛钱!警方查获大量假药成品
   
   近日,湖北南漳警方成功捣毁了一个制贩假药团伙,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这些人将淀粉和柠檬酸,混合后制成五颜六色的胶囊,装进印刷有各种神奇功效说明的药盒里,就变成了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所谓“神药”。
眼镜市场水深?

眼镜市场水深?
   此前,湖北警方在一药店发现了强力宝等宣称有降脂降血压功效的药品,经过鉴定,这些都是假药。随后,警方对假药的经销商进行了调查和抓捕,查获了大量的假药成品和包装材料 。经过调查,警方又锁定了一名网名“红包”的制作假药的犯罪嫌疑人。
眼镜市场水深?
   湖北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张鹏: 我们制定了很多预案,他往哪里跑,我们就能把他抓回来。终于在犯罪嫌疑人逃跑的过程当中,将“红包”现场抓住。

   在这名嫌疑人生产假药的现场,警方查获了各种制造假药的设备和大量的假药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
眼镜市场水深?
   湖北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李庙派出所副所长 李云龙: 这些假药成分主要是淀粉、柠檬酸,还有一些少量的中药粉末等混合包装而成的,谎称能降脂、降血压。假药成本大概是几毛钱。他包装好后,以2元的价格卖给下线,经过几个下线倒手之后,最后以8元卖给药店,药店再以20元卖出。

   目前制贩假药的团伙6名成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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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30 14:10:47 | 只看该作者
杭州公示“色狼”处罚结果引争议,媒体:公开姓名给不法分子上点压力

眼镜市场水深?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的一组行政处罚结果搅动了网络,这恐怕连执法的杭州市公安局都会觉得意外。遭到处罚的主要是一批被称作“色狼”或“咸猪手”的不法分子,3月以来,杭州地铁公安已经处理了十多起或“猥亵”、或“侵犯隐私”、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案件。此次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这些不法分子的真实姓名连同违法事实一道“被公开”了。

   “色狼”被公开后,有人点赞,有人质疑。目前,已经有法律界人士在媒体等公开渠道回应了部分网民对这一举措是否侵犯个人隐私的疑问,且肯定了该举措的警示、震慑作用。在这一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探讨三个问题。

   首先,要不要关心“色狼”的隐私权?当然要。必须要明确的是,杭州公安实名公开地铁“色狼”的举措是依法依规进行的,绝不是仅凭道德立场所做的判断。《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写明了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结果“上网”的要求,其中第五条规定了不予网上公开的四种情形,第七条规定了公开信息时的“三点隐去”(包括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此次新闻事件中涉及的所有公开内容均合乎上述规定。

   当然,追问不法分子的隐私权本身是公民法治意识的体现,应当肯定提出质疑的网民所具有的法治精神。要知道,即便是不法分子,对其隐私权的保护仍然是载入民法典的,其第一百一十条明确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公开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

   不过,隐私也是有边界的。第一,此次公开是出于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目的,第二,杭州公安仅公布了行为人的姓名,并未公布更为详细信息,姓名与行为人之间没有具体的对应关系。作为一种声誉罚,公开尺度适当,主要还是为了警示。

   其次,关注不法分子是不是对受害者的无视?应当提醒,探讨法治框架下执法单位的行为举措不能倒向替不法行为本身的辩护。在舆论议题上,既要支持杭州公安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也要主动参与到对“色狼”和“咸猪手”的批评和打击之中,维护道德法治和公序良俗。同时,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公众也有必要提供一定帮助,主要是心理疏导和法律支持。

   最后,是杭州市的信息公开本身。网上针对这次新闻事件存在着一种“建议全国推广”的声音,这种声音的背后反映了此类处罚公开的不寻常、不常见,与之相对应的是,近年来,地铁公交内猥亵妇女成为社会痛点,全民喊打已经形成高度共识。如何更好震慑相关违法行为,通过个案形成警示、教育作用,公开是一个办法。

   说到底,杭州此次的一批处罚决定之所以能“闯入”热搜榜,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被公开”了。

   文|张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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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6 20:20:10 | 只看该作者
共享单车调度员致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凌某华与汤某龙、北京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汤某龙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该三轮摩托车所有人是北京某公司)调度共享单车时,与凌某华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凌某华受伤住院治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汤某龙负主要责任,凌某华负次要责任。后凌某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汤某龙、北京某公司等共同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裁判结果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江西某公司聘请汤某龙从事单车调度工作,按月支付服务费,并与天津某公司约定调度员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由其承担责任。现汤某龙在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损伤,属职务行为,应由江西某公司承担责任。案涉无号牌电驱动三轮车所有人北京某公司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依法判决北京某公司与江西某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共同赔付10.30万元给凌某华,江西某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外赔付1.60万元给凌某华。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妥善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依法合理认定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单位的责任,推动健全新业态用工综合治理机制,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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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16 22:09:48 | 只看该作者
“上门经济”

眼镜市场水深?

眼镜市场水深?

   近日有媒体报道,以上门代厨、上门整理收纳、上门养老为代表的“上门经济”日趋走俏,不仅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需求,还拓宽就业渠道,丰富了服务场景,让消费模式变得更为自由灵活。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上门经济”也面临监管存盲区、消费者维权难、取证溯源难等问题,需要加强规范引导。朱权/图


为“上门经济”加一道安全锁
眼镜市场水深?
漫画:徐简

    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倾向于花钱买服务来提升生活品质。随着消费者需求愈发多样化,“上门经济”所衍生的新兴职业分工也更加精细,上门代厨、上门收纳整理、上门家政、上门按摩、上门养老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不仅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需求,还拓宽就业渠道,丰富了服务场景,让消费模式变得更为自由灵活。(《半月谈》7月2日)


  服务上门固然是好事,对消费者不啻为福音,为市场经济输入了新鲜的血液,但这种新经济模式的兴起,也伴随着不能忽视的尴尬与阵痛。


  从媒体相关报道来看,“上门经济”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难”:责任认定难,一旦双方发生劳动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认定、权益保护,难以得到妥善解决;安全把关难,人身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不易保障,包括一些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上门代厨人员,对食品安全及消费者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市场监管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平台资质审核及监管不到位,经营者大多活跃于线上,很容易沦为监管的灰色地带,等等。


  对此,“修缮”法律应列上议事日程。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除外,这从立法上为“上门经济”风行,洞开了方便之门。


  问题是,“上门经济”并不等于“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在这种特殊的经济模式下,服务者需要进入消费者家门,由此也带来了更高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纠纷或事故等,监管溯源、维权取证都将面临不小的困难。老实说,一些“上门经济”从业者雇工众多,甚至员工上百,早就脱离了“小打小闹”的范围。从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确有将“上门经济”从业者纳入市场主体登记之列的必要性。


  不仅如此,对于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监管制度体系也应迅速完善起来。从国家层面看,应当健全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将相关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构建门槛准入和资质审核机制。从平台层面看,应健全合同制度,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和惩戒制度,明确对各类违规问题的应对措施。


  具体到执行层面上,作为监管部门,应当对服务平台的主体资质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各类资质证明、健康证明的备案检查工作,以常态化制度化的查处和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各种非法服务内容,维护“上门经济”的纯净生态。


  当然,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应注重对各方主体的权益保护,其中既包括对众多从业者的保护,也包括对广大消费者的保护。有必要构建投诉及评价机制,倾听各方声音,平等保护合法权益。包括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商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内,都应为消费者和上门服务人员维权撑腰。


  对于“上门经济”的“先天不足”,不宜因噎废食,而应秉持“改革中的问题在改革中解决”的思路,以规则之变从容应对时代之变和市场之变。新事物应运行在制度的轨道上,“上门经济”也应深深扎根在规则的土壤中。当制度规范起来了,新经济模式也就拥有了更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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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23-7-18 20:37:21 | 只看该作者
充值700元看不完一部小说?
眼镜市场水深?

   近年来,阅读类APP受到了众多消费者喜爱。但一些阅读APP精心“设计”付费阅读模式,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丛生。一位消费者向媒体反映称,其孩子在笔墨文学APP里读一本小说,前1981章是免费的,之后的章节就要按章节收费阅读,仅仅半个月孩子为了阅读这部小说续费700元。“可这部书已经连载到3000多章还未完结,要看完这部小说还得花多少钱都不知道,因为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标价。”朱权/图


充值700元看不完一部网络小说,有人甘愿做“冤大头”?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越来越多人选择在在线阅读平台上读小说。然而,近日一则#充值700元仍看不完一部网文#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引发公众对在线阅读现状的关注与热议。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原来,一位消费者向记者投诉,孩子在阅读类APP里读小说,前1981章是免费的,之后的内容要按照章节收费阅读,仅仅半个月时间,孩子为阅读这部小说续费700元。可这部书已经连载到3000多章还未完结,要看完这部小说还得花多少钱都不知道,因为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标价。

   对于该消费者提到的在线阅读情况,不少网友都直呼自己遇到过类似情况,有些人也在不知不觉中花费了上百元来阅读网络小说。大家认为,这种阅读模式是一种消费陷阱,是在线阅读平台有意为之。

   “我也花过,但是只花了80块钱就果断放弃了”“这类文章一般前面很好看,后面的内容网上也搜不到,只能付费往下阅读”“有些文章开始写得很好,等你充钱后再继续看下去,就不好看了,甚至直接烂尾”……

   从网友留言中不难看出,在线阅读的网络文章多是前半部分免费,最大程度吸引读者阅读,增加文章人气度,而随着读者阅读兴趣不断提升,就变为边付费边看的阅读方式,且不同章节需要的阅读币数量(也就是费用)各不相同,让读者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花费了大量金钱。

   而让大家最为诟病的是,这类网络小说的页面往往没有明确的阅读提醒,既没有小说完结章节数量,也没有注明完整阅读这本小说需要多少钱,而却用内容一步一步地吸引读者自愿掉“坑”。

   当然,也有网友对该消费者的投诉不以为然,认为既然想第一时间阅读好看的网络作品,就应该按照在线付费阅读的规定来,这也是对创作者辛勤劳动的一种尊重。

   “网文作者就是靠着读者的付费来赚取收入,有人愿意持续付费,说明这个作者创作的内容很有吸引力”“正规网站对收费是明码标价,如果觉得贵,可以放弃继续阅读”“我就为了追连载网文,做过这类‘冤大头’”……

   由以上留言可知,与过高的阅读费用相比,这类网友更看重自我的阅读体验,认为网络文章连载不同于传统的图书出版,自己追连载的过程比等着小说完结更快乐。

   实际上,这两类网友的争论,体现出当前在线付费阅读的一种“矛盾”处境:一方面,许多网文作者创作的内容无法出版,也就没有版权收益,只能依靠读者付费为生,但目前的收费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另一方面,公众对网文的价值如何存在争议,不少人认为其不应该比出版的图书更贵,因此对高价阅读网文表示不满。

   这些年,随着在线阅读的兴起,线上阅读付费越来越普遍。除了传统的在线阅读平台,微信公众号也推出付费阅读功能,有些人将小说连载放到微信公众号上,通过读者付费来获利。

   有媒体曾报道,2020年微信开通该功能后,提供了1-208元之间共35个收费档位,且不支持自定义金额。有网文作者采用日更一篇的模式,一篇文章定价1元,16篇文章下来,总收入超过5万元。这种盈利模式显然打破了公众对传统写作盈利的认知,但也被越来越多读者所接受。

   当然,被接受并意味着该模式没有问题。正如此次冲上热搜的话题——“700元看不完一部网络小说”,大家反对的不是为创作者付费,而是如此高昂费用产生的过程。

   为什么阅读类APP里面的小说可以不明码标价?连载类网络小说就可以无止境地收费下去?网友们提出的这些质疑,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可以找到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涛律师就分析说,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上来看,阅读类APP的经营者要在显著位置向读者进行价格明示,尤其是在购买过程中要明确规则。比如,多少阅读币能够购买几章内容,每个章节字数是多少,不得通过大量拆分章节,欺骗消费者不断续费购买。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为自己喜欢的网络作品付费没有错,支持正版更没有错,但在面对某些在线阅读平台恶意拆分章节、存在明显欺诈行为时,每一个消费者也应该积极行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合:中国消费者报、电商在线等)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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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10#
 楼主| 发表于 2023-7-31 19:06: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3-7-31 19:07 编辑

眼镜市场水深?

   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发布指导意见,细化有关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规定,明确告知餐饮外卖平台及商家应如何实施,同时给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管依据。

   起送门槛、满减折扣、外卖红包……如今,不少外卖平台商家会推出各色活动,为食客们画出“凑单省钱”的“饼”。这葫芦里卖的多半是薄利多销的“药”,但无形中加剧了食品浪费。


  上述意见提出“优化平台协议规则”等,或将有效破解平台和商家“非不能也,实不为也”的难题。


  说到底,经营利益与反餐饮浪费间不该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不论是平台、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该意识到,眼前的利益与反浪费相比孰轻孰重,进而形成更多共识。


  平台和商家要多一些抵制浪费的意识与行动,主动自觉减少诱导加餐等行为。某种角度上,向餐饮浪费说不,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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