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水溅行人罚款200”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2-4-1 13: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汽车水溅行人罚款200”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新闻事件:据《宁波日报》报道,3月25日早上7点多,在宁波市余姚市新西门南路,小傅同学坐着妈妈的电动自行车赶往学校,并在学校门口附近下车。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私家车快速经过积水路段。车辆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将她淋了个“透心凉”。当天下午,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条款,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华声在线:“汽车水溅行人”虽然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其涉及不少问题。从浅层面来说,这涉及的是文明出行问题。一个城市的文明,体现在细节上,往往细节的治理,才能更好托举文明城市的文明程度。而对于市民而言则需要通过更小的细节提升文明的素养。雨天出行,驾驶员就要谨小慎微,在路过积水路段的时候,考量他人的感受。尽管说,“水溅行人”不是故意为之,可也是不文明行为。

    从深层面来说,这涉及的是依法出行问题。一些驾驶员往往不把“水溅行人”当回事,认为雨天出行不能太较真,而实际上并非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因为“水溅行人”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触碰了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需要低速通过。既然从法律的角度是有法可依的,那么我们就不能对“汽车水溅行人”视而不见。

    “汽车水溅行人罚款200”是一堂生动的驾驶员交通法律法规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驾驶员敲响了警钟,出行需要讲规矩,讲规矩不仅是文明和法律的约束,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不过,现实生活里“汽车水溅行人”受到处罚的并不多见。因此,我们不能让“汽车水溅行人被罚200”成为新闻,而是应该成为执法的常态。

    “汽车水溅行人罚款200”具有执法典型示范意义!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