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2-19 19:06 编辑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拘!
本报讯 (记者朱绮辉 通讯员彭裕辉 丘思诗)近日,蕉岭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蕉城镇长兴路某店铺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接报后,蕉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依法对该店铺进行检查。经检查,民警发现该店铺在未取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了一批烟花爆竹进行售卖。民警当即将店铺内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扣押,并将店铺经营者陈某星传唤至蕉岭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经询问,陈某星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月16日,蕉岭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星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非法储存和非法经营将会对辖区公共安全和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威胁。广大群众如发现线索,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来源:梅州日报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
近日,五华安流镇一名村民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点评:根据相关规定,2022年2月14日0时至4月30日24时,五华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既然全域禁燃禁放,所有民众就该令行禁止。上述村民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是咎由自取,其他民众需引以为鉴,谨防重蹈覆辙。——木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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