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元换来一年“牢獄灾”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1391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2-1-6 20:0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00元换来一年“牢狱灾”
来源: 五华法院

   社会上总有个别人想通过非法手段诈骗得财,企图通过动动手指、动动嘴皮就想轻而易举走上人生巅峰,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落得个得不偿失、锒铛入狱的下场。湖北女子李某冒充借贷平台客服,将诈骗QQ号码推荐给借贷人员,成功添加600个号码给上线,非法获利700元,被五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袁某(已被判刑)此前在微信上认识到一个叫“引流”(暂未查清身份)的人,提供客户电话、电话卡给他,通过拨打电话推荐借贷的方式邀请被害人加QQ号码,每推荐一位借贷人员添加给上线,袁某从中获取25元的报酬。2020年9月份至11月份,袁某组织其梅州市某咨询公司的员工和兼职人员,在五华县水寨镇某公寓等处设立办公场所,并提供电话卡、手机、客户电话号码、话术单给湖北人李某以及同案人张某、廖某等十二人(以上人员均已被判刑),冒充“聚鑫金融”、“借贷宝”、“平安好贷”等平台的客服人员,通过拨打电话推荐借贷的方式,将诈骗QQ号码推荐给借贷人员,每成功添加一个号码给上线,袁某给予员工10元的报酬。后李某成功添加600个号码给上线,非法获利700元。被害人戴某、毕某等5人因添加上述推荐的QQ号码后被骗合计13503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冒充网贷客服人员,对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为上游实施诈骗提供帮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且其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