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7-14 16:59 编辑
新闻:据媒体报道,山东济南今年将对《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其中,关于“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意见稿的规定之一是“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由此引发网友热议。
中国青年报:客观来说,在全民学历层次整体抬升的今天,个别职业群体的学历层次的确在提高。但问题在于,这里的“与时俱进”,并不能覆盖现有的出租车从业人员。就出租车司机这个职业而言,需要的是司机的驾驶技术、道德水平、法律素养,并不是一纸所谓的高学历证书,而高学历也与好司机之间画不了等号。一味强调高中以上学历,其实是人为造成就业机会的不均等,属于不折不扣的就业歧视。立法是一门艺术。对于地方立法,既要顶天,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也要立地,接通地气,符合民生民情。在出租车管理条例的修改问题上,于情于法都没有必要把矛头对准“学历问题”。这样既顶了个就业歧视的帽子,又落了个不近人情的骂名,何必如此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