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5-15 18:15 编辑
未经许可擅自在高铁梅州西站升放无人机?罚款500元!
近日,一名摄影爱好者在高铁梅州西站社会停车场操纵无人机飞行,被正在巡逻的惠州铁路公安处梅州西站派出所民警及时发现、制止。
经查,张某(男,26岁,梅州人)是一名摄影爱好者,经常驾驶无人机拍摄身边景色。5月15日9时许,其在高铁梅州西站社会停车场等待乘坐高铁返乡的女友时,因闲着无聊,便操控无人机拍摄梅州西站周边景色,用于自己欣赏保存,在梅州西站广场上空拍摄约5分钟后被民警查获。
因该男子未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批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擅自在高铁梅州西站社会停车场(距离高铁动车线约50米)升放无人机,违反了《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民警依法给予该男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按照《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体。惠州铁路公安处梅州西站派出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的部署和要求,把确保以高铁和旅客安全为核心的公共安全作为实战练兵的重点内容,结合管内实际不断加强站区防控,对类似案事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罗宇健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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