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重拳整治噪声扰民,有经营者被按日连续处罚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116013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8-2-11 14:43: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江区重拳整治噪声扰民,有经营者被按日连续处罚


日前,梅江区环保局在城区开展集中整治噪声扰民污染专项行动。行动中,首次在噪声方面作出按日连续处罚的决定。

近期,相关部门频繁接到市民反映噪声扰民的投诉。1月12日,梅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梅州市潮汇酒吧进行监测发现,该酒吧3个点位的边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超标5分贝以上,并且噪声扰民投诉比较频繁。据此,对该酒吧经营者行政处罚1000元,同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停止违法行为。1月25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复查中仍发现该酒吧噪声超标排放。根据相关规定,环保局对该酒吧经营者作出了按日连续处罚的决定,即13000元的处罚。“从13日开始算起,到25日一共13天,第一次处罚是1000元,按日处罚则共计13000元。”一执法人员说道。除该酒吧外,位于南门商业广场的梅江区加州红酒吧和万象江山楼下的梅江区卡布里娱乐餐吧,经监测,两商家均存在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执法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也作出了相应处罚。

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相关规定,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以上案例中的潮汇酒吧则存在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故而适用该处罚办法。另外,按日连续处罚的计罚日数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之日止。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的罚款数额,为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按照按日连续处罚规则决定的罚款数额,为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乘以计罚日数。“

据了解,对潮汇酒吧的处罚是我市在噪声方面作出的第一次按日连续处罚案例。此次噪声整治行动有效提高了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有力打击了噪声扰民环境违法行为。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