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7-4-20 08: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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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2日,江苏镇江,警方破获一起在长江禁捕期间非法捕鱼的刑事案件。
19日警方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明知禁渔期捕鱼违法,但因为家中装修为了给工人们加道“江鲜”美味,心存侥幸,最终被镇江新区警方依法刑事处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警方介绍,4月12日,镇江新区分局姚桥派出所民警在长江边巡逻时发现,常泰高速大桥下不远处的江面上有人站在一个木盆里,手持竹竿正在电鱼,场面十分危险。民警考虑到该男子一边划着木盆一边在长江内电鱼,长江内暗流涌动,为防止惊到男子,民警先将该男子叫至江边,后依法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万凌云/视觉中国
经与镇江新区治安、渔政等部门联合鉴定,犯罪嫌疑人李某共捕获各类鱼三百余尾,共重16.455千克,已经涉嫌违法。随后,姚桥派出所将所捕鱼类全部放生。经派出所审查,李某交代其家中近期家中装修,为给家人及工人改善伙食,在餐桌上增加一道江鲜美味,李某便将家中卖鱼用的增氧泵上的电瓶拆下来组装了电鱼工具。并且,他还找来一个大木盆当船便在江中电鱼。
讯问中,当民警问及他知不知道近期处于长江禁捕期不能捕鱼时,李某声称自己知道。但是他认为这段水域平时没有人管,于是心存侥幸,觉得没有被抓的危险。随即,民警警示李某,划着木盆在江中电鱼一旦翻盆就可能溺水,或者被简易的电鱼设备电到自己,这些又是另外一重危险。面对民警的教育,李某连连称是。
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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