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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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抓紧制定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河流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
(二)严格评估。建议严格的绩效评估机制,以水域岸线管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评估指标,健全河流管理与保护的“河长制”绩效评估体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河流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流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与保护。
(四)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流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流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流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流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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