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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生人员可否考入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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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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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12:3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6-8-8 12:33 编辑

  超生人员可否考入事业单位?  卫计部门:超生被处罚五年内事业单位不予录()用  来源:梅州日报  

  近日,大埔县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他今年参加了我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录用事业编制人员的考试,目前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因前几年违规超生二胎而通不过政审。先生对政审问题心存疑虑,希望记者帮忙向卫计部门了解情况。

  曹先生介绍,他于今年6月参加了我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录用事业编制人员的考试,笔试面试均已过关,现在进入政审环节。由于他在2014年违规超生了二孩,而且暂未缴交社会抚养费,因此政审环节遇到一些问题。他表示,目前二孩政策已全面放开,按照现行政策他可以依法生二孩,只是按照当年政策他仍属违规。“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政审被事业单位录用?”先生希望记者帮忙沟通了解情况。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卫计局相关工作人员。据了解,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先生的情况仍属超生人员,且未缴交社会抚养费,即使他在2014年及时缴交社会抚养费至今也未满5年,因此政审通不过,事业单位应依法不予录(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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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8-8 14:33:42 | 只看该作者
可惜了,铁饭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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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6-8-8 20:28:15 | 只看该作者
  主要考虑到对独生子女的问题,如不这样对独生子女就不公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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