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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力争10年普及村医中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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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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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0:5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乡村医生是农民健康的守护者。根据梅州市卫计局统计的数据,截至去年底,梅州共有2586名村医,其中60岁以上的村医人数超过800名。随着村医年老退休,梅州农村医疗面临着后继无人的现状。此外,梅州大部分村卫生站设在村医家中,在偏远地区,部分村医仍仅有听诊器、血压仪和体温计这“老三件”,村医的从医环境堪忧。

  改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刻不容缓!日前,梅州市政府印发了《梅州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等制度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向农民群众提供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个体健康管理,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南方日报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徐晓丹

  完善队伍

  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村医

  去年,五华县龙村镇吉祥村一位患有气管炎的老人,晚上突然发病,由于村里缺乏基本的医疗服务,耽误了治疗时机,老人在被送往镇医院的路上不幸离世。据该村村干部介绍,村里的村医早在2012年底就退休了,此后村里再无执业村医为村民服务了。“村民小病忍忍就过去了,突发疾病耽误治疗就很危险。”

  吉祥村多年无驻点村医的情况在梅州市内并非特殊。根据梅州市卫计局今年2月印发的《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调研报告》中显示的数据,梅州有160个未配备村医的“空白村”,村医数量也由2011年的2829名减少到目前的2586名。

  “村医流失与村医队伍年龄偏大不无关系,在这2829名村医中,60岁以上的超过800名,村医平均年龄超过50岁。”梅州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人口外流、服务人群减少、村医的收入难以保障等也是“空白村”数量逐年递增的原因。

  这一紧急情况在未来有望得到改善。根据《方案》,要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站至少应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村医主要职责是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医生执业准入有严格要求。按照《方案》,在村卫生站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边远贫困地区,确实因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造成“空白村”卫生站的地方,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将立志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以劳动合同制聘入村卫生站,依法按规定程序注册,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同时要求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原则上进修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

  “计划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上述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说。

  保障待遇

  落实村卫生站多渠道补偿政策

  村医收入无法保障,生活困难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谢伟红是蕉岭县新铺镇东陂村的乡村医生,自1982年从部队退伍回到家乡从医,至今已有33年。“村里的常住人口从1900多人锐减至500多人,前来看病的人越来越少,有时连续好几天也没有一个病人。”谢伟红说,如今在村卫生站工作,平均每月仅有500元的收入,他把更多的时间花在耕田上。“我即使去镇上开摩托车载客也比现在赚得多,都是为了村民,他们都不愿意我离开。”

  《方案》中着重提到要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入编在岗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薪酬待遇。对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在岗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年度工资核算形式,并按规定参加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社保待遇。

  《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具体补偿政策由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此外,《方案》要求各地落实村卫生站多渠道补偿政策。将村卫生站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应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于实行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村医相比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等地方工作的医生来说,条件艰苦许多,根据实地情况,各地需制定出相应的补偿政策。”梅州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村医退休后的养老制度《方案》也作了具体规定。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站工作至退休年龄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未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劳动关系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村卫生站人员紧缺、存在“空白村”的地方,确实有需要的,《方案》提出村卫生站可按规定程序返聘业务素质强、工作认真负责、群众口碑好、身体健康状况好的60岁以上乡村医生继续执业5年。

  改善环境

  力争2018年完成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

  据梅州市卫计局走访调研了解到,梅州大部分村卫生站业务用房都是将自住房简单改造,条件十分简陋。

  兴宁市水口镇坪畲村是兴宁南部最偏远的城市,距离水口镇中心约25公里的路程。村里原有的卫生站因为年久失修而被弃用,村医刘焕彬将诊室搬到了自己的家里。

  在这间约莫10平方米的小屋内,靠墙立着一个玻璃柜,里面整整齐齐摆放着治疗感冒、咳嗽等常见病的药物。玻璃柜前的桌子上有一个铁皮制出诊箱,桌子旁摆着三张椅子,桌子右侧摆放着一张简陋的木板床,这便是这间卫生所所拥有的全部物品。“我这也就只有听诊器、血压仪、体温计这‘老三件’。”刘焕彬说。

  《方案》出台后,村医的执业环境和工作条件有望得到改善。《方案》规定,力争在2018年底前完成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要求村卫生站房屋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服务人口增设服务面积。基本医疗设备和医保定点所需硬件一并考虑配齐,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标准进行配备。同时切实加快村卫生站信息化建设进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和医疗费用结算系统,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方案》中就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有明确的计划。提出积极开展由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组成全科医学团队向农村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引导乡村医生为农民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并按规定给予合理定价,收取费用。

  对于已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站,《方案》中提出,家庭医生年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签约居民共同负担,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给予支持。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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