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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10公里观光河段无救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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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1#
发表于 2016-7-14 16:40:3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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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6-7-14 16:43:02 | 只看该作者

嗯,政府任重而道远,我们百姓也多配合就好,好孩子不要到河边去游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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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13#
发表于 2016-7-14 17:01:19 | 只看该作者
感觉又是政府不作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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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14#
发表于 2016-7-15 11:41:10 | 只看该作者
有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河道那么宽水那那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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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15#
发表于 2016-7-15 16:20:1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沿岸不少禁止游泳的警示牌,旁边再挂上救生圈,是鼓励下去游吗?
接下来可以继续,河道两岸围上铁丝网,直至太平洋加个盖子才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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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楼主| 发表于 2016-7-15 17:23:53 | 只看该作者
徜徉 发表于 2016-7-15 16:20
呵呵,沿岸不少禁止游泳的警示牌,旁边再挂上救生圈,是鼓励下去游吗?
接下来可以继续,河道两岸围上铁丝 ...

要自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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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17#
发表于 2016-7-15 21:00:22 | 只看该作者
拜基甲 发表于 2016-7-14 11:25
所谓的“相关部门”,就是有利益的时候,个个都是相关的;要负责任的时候,个个都是不相关的。
...

难得找到一个“相关部门”就说:“这不归我管”,虽然不归你管,但你要负责把管这个的部门找出来,而不是一再推脱责任,那我们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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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18#
发表于 2016-7-16 09:15: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看清楚后再发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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