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广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晏拥军(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晏拥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晏拥军。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晏拥军利用其担任共青团广州市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晏拥军先后利用其担任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晏拥军今年45岁,是湖南湘阴人,拥有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于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荔湾区区长、梅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对口帮扶梅州总指挥部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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