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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被公认为中国的贝克汉姆,却因为打假球被判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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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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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20:1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4年5月22日。北京国安这一天客场挑战上海国际,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八万人体育场已经人声鼎沸。我端着相机,捕捉着两队的明星,却没有看到申思。
这时候,一个鼻梁上架着墨镜、衣领大开、留着一头近乎披肩长发的时尚先生从球场入口缓缓走来,脸上微笑着,还不时和周围的人打着招呼。定睛一看,原来他就是申思。
这已经不是一副球员的打扮,倒像是演艺界的明星。一打听,原来是因为有伤,他这场比赛不会上场了——事后看来,当时的借口稍显牵强。更令人信服的原因恐怕是,在经历了2003年甲A最后一轮的疯狂后,申思受到了俱乐部高层的怀疑,上场的时间自然越来越少。
后来,楼世芳还在报纸上撰文披露,称申思想吃回头草,想返回申花踢球,还专门到楼世芳家中详谈,但终未如愿;再后来,申思在国际实在待不下去了,就转会到同城的中邦队,末期的运动生涯就这样厮混过去了。
2012年,东窗终于事发。申思、祁宏、李明、江津四名前国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四名球员的犯罪事实就是围绕着末代甲A的最后一场比赛,在那场比赛中国际输给了天津,不仅帮助对方保级成功,更将联赛冠军拱手让给了同城死敌上海申花,公诉方称,这四名球员分别收受贿赂200万人民币。最终,申思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罚金50万元,并没收800万非法所得。
申思的任意球在国内球员中名列前茅。再加上他时尚的外表,有人称之为中国的贝克汉姆。从两人的生日看,一个5月1日,一个5月2日,相差一天,也确实有些缘分。
但出乎意料的是,有一次接受采访,申思一不留神说出了实话:“贝克汉姆?我觉得他不算巨星吧,因为他的脸长得比较帅,从而成了所谓的巨星,要说踢球,其实他也就和我差不多。 ”
一直觉得申思在中国球员中还属于能够独立思考的人,不是那些满身匪气,得空不是喝酒就是玩麻的土包子球员可以比拟的。但就冲这一句话,袍子下面的小还是露了出来。
就是因为长相和包装,人们往往疏忽贝克汉姆的球技。上次皇马来北京时,有记者采访卡洛斯:“你们队里任意球高手那么多,那到底谁在这方面下的工夫最多?”卡洛斯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那当然是贝克汉姆。”想必这个回答也会引起非议:“这有什么?小贝不就是会罚任意球吗?也就是‘一招鲜吃遍天’。”
有时候你在意一个人的缺点,是因为他的优点足够明显;你关注一个人的不足,是因为他看上去似乎太完美。
很多人都眼红贝克汉姆每年总会有巨额的广告收入,却忽略了人家“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苦练。一个球员,最重要的当然是要把球踢好,而不是老琢磨着怎么收黑钱,如何打假球。
除了包装,这大概就是正版小贝与盗版小贝之间真正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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