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芳伯 - 为政举措
发展经济
兰芳的历史没有被人忘记的原因是它为当地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兰芳各届总长都十分重视发展生产,他们带领人民改进农耕技术,提高生产效益,扩大矿业开采设立兰芳公司开采金沙,振兴林业,搜罗物产,变荒山野岭为肥沃的良田,招来商贾,列肆而市,发展商贸市场,发展交通事业,提高了当地的生产力水平和物质生活。
军事制度
军事上,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为保卫辖属安全,兰芳建立了全民皆兵制度、“工农兵”一体,经常组织青壮年进行军事训练,令人民各习拳棒,平时从事生产、耕种、行商,一旦发生战争,就集结起来打仗;同时创建了兵工厂,制造各种枪炮,建立巩固的防务。
发展教育
兰芳大力发展教育,创办学校,从清朝聘请一批著名儒生前来教学,大大提高了当地的知识水平、文化生活。
依法治国
在国家治理上,兰芳推行依法治国。建国之初,兰芳就设立法规,禁止暴政,并规定:凡奸淫抢掠者,杀无赦,稍轻则施以体罚,或游街以示辱。至应革应兴事宜,则经众议而后行,免除独裁之弊。兰芳共和国严格地遵守了这些法规,使得自身实力和影响大增,吸引了许多当地土著部落前来归附,兰芳共和国的版图迅速扩展到整个婆罗洲。
兰芳的领导人还做到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法规。
实行共和
“兰芳大总制”上建总厅,下由各级官员辅政,组织地方自治机关,任命华侨及土人头目为各级机关首长和副首长,施行德政,是世界近代史上最早建立的民主政体雏型。兰芳是世界上最早的现代共和国之一。
在国家政治制度上,兰芳实行共和体制。国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全国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至于“国之大事,皆咨决众议而行”,类似于后来普遍实行的议会制。
在国家领导人的产生上,兰芳结合中国古代的禅让制,创立了禅让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形式。上任领导在去世或下台前,推荐下届领导,但其能否出任大总长则需要多数公民赞同。罗芳伯当了18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临终前,他推荐同样具有文韬武略的江戊伯做下届总长,后经选举,江戊伯果然成为继任领导,并出色地继承了罗芳伯的未竟事业。后来,兰芳共和国又用同样的办法产生了多任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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