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5-9-24 17:20 编辑
梅州居民医保最高可报销45万元:
梅州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及待遇标准上调
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标准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缴费档次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和大病保险待遇标准有所提高,更多的城乡居民将从中受益。
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方面 ●市内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至80% ●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至65% ●市外医院支付比例提高至60% ●市内一级医院住院支付则保持90%不变。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也随之调整,提高至45万元(不含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方面 ●起付标准降为1.2万元 ●年度累计6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60% ●年度累计超过6万元(含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70%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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