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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部分待遇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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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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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10:0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部分待遇

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818号)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事项的补充通知》(粤财社〔2015〕6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有关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部分待遇调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15年9月22日至11月30日。

       二、参保缴费任务

       按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2015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数执行(详见附件)。

       三、参保缴费标准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四、参保缴费办法

       首次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属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幼中小学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再到社保部门委托的邮储银行进行缴费。连续参保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缴费。

     (一)农村居民缴费。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缴费,村委会统一收缴医保费,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镇(街道)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和缴费工作。

     (二)城镇居民缴费。城镇居民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参保缴费。邮政储蓄银行应积极推广代扣代缴服务,方便城镇居民参保、续保。

      (三)在校学生缴费。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收缴、造册,报学校所在地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进行报盘核定,核定无误后,学校持缴费通知单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四)特殊人群缴费。城乡五保供养对象、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其个人缴费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予全额补助。

       县级民政、残联、计生部门以镇(街道)为单位分类造册,报送财政部门核准,经核准后的财政补助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县级民政、残联、计生部门,并以镇(街道)为单位集体办理参保手续。

        五、调整待遇

      (一)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市内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至80%、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至65%、市外医院支付比例提高至60%,市内一级医院住院支付90%不变。

      (二)提高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至45万元(不含大病保险)。

      (三)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起付标准降为1.2万元;年度累计6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60%,年度累计超过6万元(含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7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5万元。

      (四)提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补助标准:顺产补助提高至1000元、剖宫产补助提高至1300元。

(五)取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100元(省另有补助)。

以上待遇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相关单位、镇(街)、村(居)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负责做好参保缴费的协调指导和待遇调整落实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将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含原拨给地税部门的城镇居民医保征收经费)以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标准拨付至社保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学生参加缴费的组织工作;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负责做好特殊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采取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分片包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参保缴费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参保缴费工作从2015年10月13日起实行周报制度,各县(市、区)于每周二将参保进度统计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汇总。

      (三)加大宣传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是减轻广大人民群众就医负担的惠民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把惠民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引导群众主动参保,特别是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以及相应提高待遇水平,既是贯彻中央、省的部署要求,也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要向参保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5-9-24 14:21:07 | 只看该作者
120元,贵了不少,好些人可能就不愿意续保了,特别是人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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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5-9-24 17:30:3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己接到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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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5-9-24 19:40:29 | 只看该作者
see1see 发表于 2015-9-24 14:21
120元,贵了不少,好些人可能就不愿意续保了,特别是人多的家庭

花小钱保平安贵也要保啊!越是经济不好的越是要交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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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5-9-28 17:36:06 | 只看该作者
有工作的农民是重复交了,又不能重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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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5-9-29 22:42: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有社保就不必要交了!不能同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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